QYFG2023010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清遠市市區社區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實施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23〕1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維護法制統一,確保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需求,經八屆第2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現決定對《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市區社區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實施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13〕37號)予以廢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執行。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6日
QYFG2023010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清遠市市區社區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實施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23〕1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維護法制統一,確保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需求,經八屆第2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現決定對《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市區社區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實施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13〕37號)予以廢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執行。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