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辦函〔2021〕69號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同意建立清遠市
實施“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
雙百工程”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市民政局:
《清遠市民政局關于建立“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清民報〔2021〕33號)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清遠市實施“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清遠市實施“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聯席會議制度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2日
附件
清遠市實施“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
雙百工程”聯席會議制度
為加強清遠市“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以下簡稱“雙百工程”)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作,及時解決雙百工程中面臨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雙百工程”相關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清遠市實施“雙百工程”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雙百工程”的有關部署要求,加強部門聯動,統籌協調解決相關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督促指導各縣(市、區)、各有關單位推進“雙百工程”落實落細到位。
二、組成人員
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協調民政工作的副秘書長和市民政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成員包括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市殘聯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
三、工作機制
(一)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參會人員為聯席會議成員。視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縣(市、區)政府和其他部門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負責,辦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具體人員名單由辦公室商各成員單位印發,并根據成員職務分工變動及時調整,抄報市領導。
(三)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成員單位,并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的有關同志。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調整的,由成員所在單位接任領導擔任。
(四)遇緊急或重大任務時,視情況由成員單位派員短期集中辦公,協同推進有關工作。
(五)聯席會議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