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廣新開辦企業
刻制公章免費服務的通知
清府辦函〔2021〕11號
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清除企業開辦最后一項費用,實現企業開辦全流程“零成本”,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從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為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2枚公章(企業公章、財務章)。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印章刻制。
(一)各地公安機關依法依規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同時要加強印章刻制企業監管,做好與印章刻制企業業務系統無縫對接,并提供相應的信息共享條件。
(二)在新辦企業完成企業設立登記后,印章刻制企業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系統實時獲取企業登記信息,同步辦理印章刻制業務,刻制好的公章由“企業開辦專窗”發放給新開辦企業。
二、資金保障。新開辦企業免費刻章費用納入各地政府財政預算。市政務服務中心受理部分企業申辦業務,刻制印章數量少,由清城區政府統一購買服務,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
三、工作要求。各地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公安、市場監管、財政等部門各司其責,密切配合,落實資金保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推進。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