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
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堅
行動方案》的通知
清府辦〔2020〕3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全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堅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5日
全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為吸取“6.23”“6.26”較大交通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及遏制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行動時間
2020年7月16日至10月23日。
二、工作任務
深入貫徹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領域六大專項整治方案》,聚焦當前影響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的突出風險隱患,摸清隱患問題底數、強化執法整頓,重拳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切實強化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產源頭管控,加強對客貨運車輛、企業和站場的監管,全面落實全市客貨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安全基礎,提升安全水平,從根本上改善我市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產基礎,全面防范和化解交通運輸領域系統性安全風險,切實降低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和較大事故率,實現道路交通本質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嚴查處。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大對重點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其中,查處高速公路12類、國省道9類、農村7類交通違法行為工作量同比上升20%以上,查處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工作量同比上升30%以上,查處涉貨車交通違法行為工作量同比上升30%以上。縣級交通運輸部門每月查處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非法改裝等違法亂象工作量同比上升30%。
(二)清底數。公安交警部門對50輛以上規模“兩客一危一貨”企業進行“畫像”,分別列出一批風險高、隱患多的企業清單,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分別建立點對點聯系制度。各縣(市、區)由政府牽頭,與轄區所有貨運企業建立點對點聯系制度,面對面督促落實相關規定。各縣(市、區)要督促各街道、村居對轄區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進行摸底,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實現“戶籍化、精細化”管理。特別是對無牌摩托車(含農用三輪車等)要落實嚴格管理。摩托車、電動車上牌率達到90%以上。
(三)消隱患。對“兩客一危一貨一校一面”、營轉非大客車逾期未報廢、系統已注銷但仍上路行駛、10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的必須清零。重點車輛檢驗率、重點駕駛人審驗率、換證率必須達到全省平均水平。省道安辦下達的8處三級督辦路段治理任務,必須在百日攻堅期間完成。
(四)夯基礎。各地要按照“六個一”標準,7月底前完成國省道12151處平交路口(其中50個平交路口要建設“一燈一帶”,清城、清新、英德各8處,佛岡、連州、陽山各6處,連南、連山各4處)、411處中央分隔帶開口整治工作。被省道安辦列為省創文明示范路的G107清遠段,沿線的連州、陽山、清新、清城等地要在百日攻堅期間完成創建任務。百日攻堅期間,要完成對國省道沿線10個穿村過鎮的治理工作。
(五)控車速。各地國省道事故多發、易發路段,必須按照“應設盡設”的原則,增設測速、卡口等電子監控抓拍設備。曾發生過亡人交通事故的路段,必設測速設備。對雙向四車道以上且有中間隔離設施的國省道路,要在9月底前完成貨車靠右行駛抓拍系統建設工作。
(六)促勸導。各縣(市、區)7月底前要建立健全“兩站兩員”有效運作機制和考核獎懲機制,各縣級財政要保證勸導員基礎補貼和績效獎勵金的經費。勸導員每天勸導不少于15起交通違法行為,完成任務的,發放基礎補貼金。超額完成的,按數量給予獎勵金。未完成任務,或所管轄范圍內人、車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的,按比例扣除相應補貼金。凡發生亡人交通事故的,倒查相關勸導站、勸導員責任,扣發勸導員1-3個月補貼。
(七)強警示。各地要強化宣傳,以“一盔一帶”“零酒駕”創建活動為重點,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七進”活動,同時要強化對交通違法行為曝光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百日攻堅期間,各縣(市、區)“一盔一帶”“零酒駕”創建工作要完成省下達的任務。教育部門要對中小學開展全覆蓋的拒乘無牌車、拒乘酒后車、拒絕不戴頭盔乘坐摩托車等“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動。
(八)重救治。各地要以縣(市、區)黨委、政府名義出臺文件,建立衛生健康、消防救援、銀保監和保險企業等部門應急救援的聯動工作機制,凡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特別是重傷的,縣(市、區)主要領導要親自指揮、統籌,調動一切資源搶救傷員,降低事故傷員致死率。
(九)強統籌。發生1人死亡交通事故,縣(市、區)公安局長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發生2人死亡或1人死亡2人以上重傷交通事故,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發生3人以上死亡交通事故,市政府副市長和縣(市、區)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及時到達現場。到達現場后,迅速指揮開展傷員搶救、事故調查、家屬安撫、輿情管控等工作。
(十)嚴追責。1.今后凡發生涉及十二類車輛死亡1人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必須開展事故深度調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責任。百日攻堅期間,清城、清新、英德要完成不少于6宗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和責任追究,佛岡、連州、陽山完成不少于4宗,連南、連山完成不少于2宗。2.今后凡轄區內發生較大交通事故的,縣(市、區)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在市委(擴大)會議上作檢查。3.今后凡發生較大事故的鄉鎮(街道),以及在我市發生較大事故的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和駕駛人所在的鄉鎮(街道),取消其年度各類評先評優資格,其黨政負責人年內不得提拔或交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理念,切實強化領導,統籌部署,精準施策,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組建工作專班,明確目標和任務,集中力量和資源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好各項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直各單位要切實做好檢查指導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其中,第1至7條由市公安局負責,第2條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第1條、第6條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第7條中涉及中小學教育的由市教育局負責。第8至10條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
(三)落實通報制度。市直各牽頭單位、各縣(市、區)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工作方案于7月21日前報市道安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教育局、市應急管理局和各縣(市、區)道安辦要每月收集匯總工作開展情況,于每月30日前報市道安辦匯總并進行全市通報。至百日攻堅結束未能完成本方案規定各項任務指標的縣(市、區),其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到市政府作專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