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
清府辦〔2020〕2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省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意見》(粵府辦〔2020〕10號),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編制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下稱標準目錄)
(一)編制縣級政府標準目錄。縣(市、區)政府需要編制的標準目錄包含兩部分內容:一是國務院部委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下稱目錄指引)中“公開主體”欄目明確規定的縣級政府公開事項;二是自行補充的本級政府重要事項。
(二)編制縣級部門(含鄉鎮、街道辦)標準目錄。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轄區相關部門(含上級駐轄區直屬機構)、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照標準指引,結合本級政府部門清單,全面梳理細化相關領域的政務公開事項。
(三)標準目錄編制的格式和范圍。標準目錄的編制格
式統一套用國務院的標準指引。編制的事項范圍,以各部門清單為界限,國務院的標準指引未涉及的清單事項,請參照標準指引的方式自行補充完成編制。在開展編制工作時,建議先從標準指引中選出本部門需要公開的事項,再對照本部門清單進行補充完善。
(四)完成時限。清城區須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標準目錄并對外公布,其它縣(市、區)須于2020年12月上旬前完成標準目錄并對外公布。
二、標準目錄的審核與發布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審核轄區的標準目錄。轄區相關單位的標準目錄報縣(市、區)政府辦公室審核并報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即可在當地政府網站發布。各單位的標準目錄不要求集中公布,完成一個即可公布一個。各縣(市、區)政府要擔負督促審核的主體責任,負責將轄區各單位的標準目錄匯編成冊,于2020年12月中旬前報市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科)。
三、其它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地方標準應用、網站和新媒體建設、信息精準推送、政策解讀、輿情回應、線下公開、依申請公開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以便捷、高效為前提,積極創新政務公開工作方式,探索建立信息定向推送機制,對照標準目錄,通過微信、短信、電子郵箱、二維碼等方式,向特定服務人群精準推送政務信息。將政務公開工作向基層農村延伸,綜合利用公眾號、公開欄、電視、報紙等媒介發布政務信息,努力使企業和群眾心中更明白、辦事更便捷。
(二)該項工作是今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重點任務。省府辦公廳已把該項工作納入今年的政務公開考評和法治廣東建設考評范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也把該項工作列為今年全市改革事項的重點任務之一。各地各部門特別是各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工作職責,明確承擔機構和專人負責,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市政府辦公室將適時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抽查、通報,確保按照省要求的時間節點,全面完成我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
附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意見
(粵府辦〔2020〕10號)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11日
(聯系人:崔漢鋼,聯系電話:336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