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工業
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
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實施細則》已在七屆第31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月7日
清遠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對清遠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清府〔2013〕58號)、關于印發《清遠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推動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清府〔2017〕86號)、清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清遠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清經信〔2018〕234號)和清遠市財政局《關于配合落實省級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清財預〔2018〕49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清遠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技改資金”)是指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推進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項目資金。
????第三條?技改資金管理遵循公開公正、依法依規、突出重點、績效管理、科學分配的原則。
第二章??資金支持方向和標準
第四條?支持方向:
(一)擴產增效。扶持企業優化投資結構、深化產業鏈延伸、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培育和創新品牌。
(二)智能化改造(機器換人)。扶持企業推動智能制造和應用、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現有產業。
(三)設備更新。扶持企業實施“機器換人”工程、提升裝備水平、鼓勵首臺(套)裝備的使用。支持設備更新換代,淘汰老舊設備。
(四)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重點支持產業共性技術開發、
研發設計、成果轉化、質量認證、試驗檢測、信息服務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現有公共服務平臺的升級改造。
第五條?2018-2020年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包括競爭性專項和普惠性事后獎補)技改資金。通過一次性獎補和普惠性事后獎補等方式,支持單個項目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已完工的技改項目。
市級技改資金優先保障省普惠性事后獎補項目,對財政貢獻增量額度中地市級分成部分按比例實行獎補。其余市級預算剩余資金將以競爭性方式對開展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對擴產增效、設備更新、機器換人、綠色發展、公共服務平臺以及規下企業通過技術改造轉為規上企業的技改項目,待項目完工后,按其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且單個技改項目一次性資助不超過(含)100萬元,分配標準按照當年通過的財政預算資金進行安排。技術改造普惠性事后獎補原則按照省出臺的新規定執行。
第三章??資金申報和審核
第六條?資金申報條件:
(一)項目承擔單位為在清遠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及規下通過技改轉規上的工業企業。
(二)項目承擔單位需提供完備的技改項目立項或備案手續,上報統計部門并被確認的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數據。
(三)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調整要求,對促進我市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起示范作用,項目技術水平高、經濟效益好,已完工的項目。
(四)項目投資額500萬元以上,其中固定資產投資占比達60%以上。
(五)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依法納稅。
第七條?資金申報程序:
(一)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門戶網站發布年度專項資金申報通知,明確支持方向、范圍、申報條件、支持標準等內容。
(二)項目承擔單位向當地縣(市、區)經信(促)部門提出申請并報送申報材料。
(三)縣(市、區)經信(促)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合格的項目,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上報請示文件,并抄送同級財政部門。縣(市、區)經信(促)部門對上報項目的真實性和上報結果負責。
(四)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依據項目承擔單位報送材料及縣(市、區)經信(促)部門初審意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組織專家評審。
(五)項目經專家評審,以打分形式評選出符合要求的項目并排序,再經財政專項資金審核委員會審核、局班子辦公會議審議等程序,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擇優擬定資金安排計劃,該計劃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政府審定、下達。
(六)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下達技改項目計劃,由市財政局下達技改資金計劃,并按程序辦理撥付手續。
????第八條?項目資金安排方案確定后,除涉及保密要求外,應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時應注意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反映,由各地經信部門牽頭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按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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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項目管理和驗收
第九條?技改申報項目實行項目庫管理,項目申報單位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申報項目必須與備案證項目名稱以及報統計數據項目名稱一致。
????第十條?除項目按照省統一要求落實事后獎補普惠性政策外,已獲得國家、省、市級專項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各級專項資金。依托同一核心內容或同一關鍵技術編制的不同項目視為同一項目。
第十一條?項目承擔單位應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設立財政資金專賬。獲得資金的處理方式按照項目承擔單位性質及所執行的會計制度(準則)執行。
第十二條?對獲得技改資金扶持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及時申請驗收或完工評價,并按要求提交項目驗收或完工評價材料。
項目驗收或完工評價原則參照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項目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經信規字〔2018〕3?號)執行。
第五章??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十三條?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技改資金設立、調整申請,預算申報,中期財政規劃編制;負責開展技改資金日常監督檢查,組織技改資金績效自評等工作,指導各地經信(促)部門做好技改資金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組織項目資金申報、評審、公示以及項目計劃下達、信息公開等工作。
各縣(市、區)經信(促)部門負責組織項目實施、績效自評等工作,配合做好審計、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工作;定期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報告分配資金的撥付進度、使用情況及項目進展情況。
????第十四條?獲得技改資金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并按要求完成績效自評。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細則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如國家、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有調整,我市結合實際作相應調整。
第十七條?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對文件施行有效期內確定的事后獎補普惠性項目,按照省有關政策兌現至2023年12月31日,不因文件失效而停止政策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