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促進醫療
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促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17日
清遠市促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
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7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以下簡稱醫養結合),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保障基本、統籌發展,政府引導、市場驅動,深化改革、創新機制,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的原則,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養老需求放在首位,按照“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社區養老為依托,以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思路,通過促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的緊密對接和資源整合,激發各類服務主體的潛力和活力,推動醫養融合發展,切實提高醫療衛生和養老機構的服務水平,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初步實現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的有效配置利用,建成兼具醫療、康復、養老和護理資質及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以下統稱醫養結合機構),培養符合需求的專業化醫養結合(老年護理)人才,逐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能力。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大幅提升。80%以上的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務能力不斷增強,50%以上的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提高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的可及性。
到2020年,全市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實現有序共享,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更加緊密,醫養融合模式更加成熟,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醫養結合政策體系,逐步完善覆蓋城鄉、資源共享、保障有力、支付合理、運行有效的醫養結合體制機制。65周歲以上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和健康管理率均達到80%以上,基層醫療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能力明顯提升,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三、工作任務
(一)推進醫療衛生服務與社區居家養老結合。
1.加強家庭醫生團隊建設。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醫養結合機構為支撐,由家庭醫生、社區護士、公共衛生醫師(含助理公共衛生醫師)等組成家庭醫生團隊,并由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含中醫類別醫師)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建立醫養護一體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體系,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延伸到社區養老、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通過建立適宜的簽約服務方式,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老年人家庭建立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按照協議為居家簽約老人提供全方位、個性化的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和急診、轉診等醫療衛生服務。探索開展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含個體診所)提供健康養老簽約服務,并享受同等的收付費政策。到2018年,家庭醫生與65周歲以上老年人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2.進一步完善家庭病床診療規范和管理制度。落實好將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認知知覺功能康復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政策,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治療性康復提供相應保障。[市衛生計生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3.完善社區健康養老服務功能。發展居家養老、機構養老等多種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務,積極開展心理健康疏導、日常健康管理、文體娛樂、生活照料等老年服務,確保大部分老年人能依托社區、養老機構實現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需求。[市民政局負責,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二)鼓勵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
1.落實老年醫療服務優待政策。醫療衛生機構應開設老年人就醫服務綠色通道,特別是要為高齡、重病、失獨、失能老年人提供掛號、就診、轉診、取藥、收費、綜合診療等“一站式”或“全程陪護式”就醫便利服務。繼續實行65周歲以上戶籍老年人免費體檢。鼓勵、組織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工作志愿者定期為老年人開展義診。[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2.增強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服務提供能力。統籌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布局,重點加強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建設。鼓勵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設置一定比例的醫養結合床位,開設老年病科、康復科、臨終關懷科,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含民營醫療機構)可以舉辦養老機構,對轄區醫養結合機構進行技術指導或合作,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相關工作,提高為老年患者服務的能力。[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3.提升基層醫療機構老年病服務診療能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康復、護理床位占比,根據服務需求增設老年養護、老年病科、康復科、臨終關懷病床。鼓勵民營醫院轉型為康復護理型醫養結合機構。積極發揮醫聯體優勢,建立方便老年人就醫的遠程醫療、急診轉診、術后康復巡診、預約就診等協作關系。鼓勵二級、三級醫院在就近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老年專家門診,定期為社區老年人提供診療、巡視服務。[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4.充分發揮中醫藥健康養老作用。充分發揮中醫藥的預防保健特色優勢,積極開發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系列服務產品,將中醫“治未病”理念、中醫藥養生保健、中醫藥康復醫療融入健康養老全過程,利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全面提升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市中醫院要率先開展中醫藥醫養結合試點,通過增設老年門診、老年病床或老年病院、養老康復護理中心,提供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形成經驗后適時在全市推廣。[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5.開展老年病專業研究。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老年病的研究和預防,提高老年病的防治水平;市第三人民醫院要發揮學科優勢,深入開展老年精神類疾病預防、治療和護理方面以及老年慢性病管理方面的研究,并探索逐步向康復、護理、臨終關懷醫療機構轉型。[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三)促進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深度融合。
1.支持養老機構開設醫療機構。鼓勵養老機構根據服務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關規定申請開辦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臨終關懷機構等類型醫療機構,也可內設醫務室、門診部或護理站,提高養老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能力,鼓勵執業醫師到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支持符合條件的醫師、護士在養老機構內開辦診所、護理站。規劃新建的養老機構,要根據條件和需求預留開辦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所需的房屋設施、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及診療設備。養老機構內設的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作為醫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復護理場所。設有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應與周圍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展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等工作,并積極將內設醫療機構納入當地醫聯體。[市民政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2.鼓勵開展協議合作。開辦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條件尚不成熟的養老機構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議合作;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要主動與屬地的養老服務機構簽訂醫療合作協議和建立醫療與養老服務協作機制,保障入住老年人的醫療保健服務。醫療衛生機構要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中醫養生保健等服務,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鼓勵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采用托管、直管、直辦、協議簽約等多種方式舉辦養老機構或與養老機構合作,形成醫養結合聯合體,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市民政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四)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醫養結合工作。
1.加強設置規劃。根據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各地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鼓勵社會力量針對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老年病醫院、老年康復醫院、老年護理院等醫養結合機構。在制定醫療衛生和養老相關規劃時,給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設立發展預留空間。[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2.做好政策保障。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對符合規劃條件和準入資質的,在醫保定點、土地供給、稅收優惠、資金扶持等方面按規定給予優先優惠,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簡化審批環節,明確并縮短審批時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建民營”型醫養結合模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鼓勵優質社會資本舉辦高端醫養結合機構,滿足個性化醫養需求。[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五)建立醫養結合服務保障制度。
1.完善醫保支付制度。有序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適用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范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在醫養結合機構就醫,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2.推進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逐步擴大購買服務范圍,完善購買服務內容,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新增醫養結合類公共服務產品優先采取政府購買方式提供,實行更加靈活的政府購買服務支付方式,允許分階段支付購買服務經費。[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六)加強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
1.加強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培養。各級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和經費投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民政部門要加強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與鑒定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負責,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2.做好養老機構醫護人員培養。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與醫養結合機構人員進修輪訓機制,促進人才有序流動。將老年醫學、康復、護理人才作為急需緊缺人才納入衛生計生人員培訓規劃。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增設相關專業課程,加強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做好職稱評定、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制度銜接,對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中的醫務人員同等對待。完善職稱評定等激勵機制,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四、保障措施
(一)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廣泛開展社會宣傳和典型報道,推介傳統養老模式向醫養結合養老模式轉型的重要意義,為醫養結合養老模式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系統宣傳促進健康養老和醫養結合的相關政策,推動政策順利施行;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養老服務機構、醫療服務機構、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思想動態、實際需求,使宣傳教育工作更具針對性。樹立全社會尊老、愛老與正確健康養老的觀念,為創新健康養老新途徑,加快健康養老服務業發展創造社會發展條件。[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負責,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二)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各級政府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醫養結合機構發展需要,做好用地、用房規劃布局。各級政府要積極研究出臺廢舊廠房、居住用地用房、商業用地用房等臨時改變用途為醫養結合場地的支持政策,理順相關審批環節。對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采取劃拔方式,優先保障用地;對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租賃、出讓等有償方式保障用地。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可將在項目中配套建設醫療服務設施相關要求作為土地出讓條件,并明確不得分割轉讓。依法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允許存量建設用地和現有空閑用房設置醫養結合機構。根據建設規劃的原則和要求,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內增加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要符合城鄉規劃的要求,涉及容積率增加的收取土地出讓差價;后續調整為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的,應補繳相應土地價款。[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三)推動醫養結合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快我市衛生計生信息平臺建設,推動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與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對接,共享老年人基本檔案、健康檔案、需求評估等信息,推進醫養結合信息平臺數據標準化和互聯互通,實現跨部門、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支持并推進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開展健康信息化建設,積極接入各類各級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開展遠程醫療服務。鼓勵探索基于互聯網的醫養結合服務新模式,建立居家養老智能化健康監測和醫療服務體系,提高服務的便捷性和針對性。[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負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與]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各有關單位要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服務業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醫養結合發展的重要意義,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并將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縣(市、區)和有關單位要及時制定出臺推動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規劃和實施方案,認真落實和完善相關優惠扶持政策,細化工作責任,明確任務分工,確保醫養結合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級政府、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協同配合,落實工作職責,共同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推動醫養結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衛生計生部門要積極推進醫養結合項目,切實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將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優先予以審核審批,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術指導力度。民政部門對醫療機構申請設立養老機構的,要優先予以受理和審核審批。衛生計生、民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完善醫養結合機構的建設標準和服務規范,制定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設置的養老機構以及其他醫養融合體的準入條件和管理規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協議管理范圍。教育、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醫養結合人才的培養、培訓和職業鑒定工作。財政部門要落實相關投入政策,積極支持醫養結合發展。國土資源部門要保障醫養結合機構的土地供應。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統籌規劃醫養結合機構的用地布局。金融工作部門要積極引導商業保險機構根據醫養結合特點、老年人實際需求等開發和推廣適宜的商業保險產品。老齡工作部門要做好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工作。其他各有關成員單位要立足部門職能職責,對醫養結合機構和相關服務工作給予支持傾斜,重點支持全市“醫養結合”機構建設項目。
(三)抓好試點示范。加快推進醫養結合試點,各縣(市、區)要規劃建設特色鮮明、示范性強的醫養結合試點項目。積極探索促進醫養結合的有效形式,2017年各縣(市、區)至少開展1個醫養結合試點機構,積累經驗、逐步推開。衛生計生、民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密切跟蹤各地進展,幫助解決試點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四)加強考核督查。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要建立以落實醫養結合政策情況、醫養結合服務覆蓋率、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無縫對接程度、老年人護理服務質量、老年人滿意度等為主要指標的考核評估體系,加強績效考核。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督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