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FG2022002
清府函〔2022〕9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農業農村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
鄉村風貌提升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決策部署和省的工作部署,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建設與綠色生態發展示范區和粵港澳大灣區“后花園”相協調的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2年度,重點打造2個整縣建設的美麗鄉村風貌帶,要累計完成全縣70%的美麗鄉村風貌帶建設;非整縣建設的縣(市、區)要累計完成4條以上美麗鄉村風貌帶。落實《清遠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建立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制度。完成對傳統村落的掛牌保護和保護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對歷史建筑的掛牌保護、測繪建檔工作,對有歷史保護價值的C、D級危房維修保護工作。宅基地“一戶多宅”、農村違法建設明顯減少,存量整治成效顯著,新建農房管理進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全市省級美麗鄉村“個十百千”(含1個示范縣、7個示范鎮、89個示范村)示范創建區域的存量農房率先基本完成微改造,重點交通沿線、省際邊界、重要景區沿線基本完成風貌提升工作,全市鄉村風貌提升整體效果顯現。
2023年,整縣建設的美麗鄉村風貌帶在創建年度內要累計完成全縣100%的美麗美麗鄉村風貌帶建設,非整縣建設的縣(市、區)要累計完成6條以上美麗鄉村風貌帶。到2025年年底前,宅基地“一戶多宅”、農村違法建設基本解決,規范有序、管控有效的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理新秩序全面建立。全市60%以上存量農房完成微改造,推動客家、廣府、少數民族等各具風格的嶺南特色鄉村風貌和新時代清遠鄉村風貌充分呈現。
二、切實抓好農房管控
(一)強化規劃管控。堅持先規劃后建設,農房建設必須符合村莊規劃和相關技術規范。各鎮街要因地制宜編制多規合一、簡約實用的村莊規劃,合理布局農村生產、生活和生態用地,并做好與上位國土規劃空間的銜接。明確村莊建筑風貌管控要點,對于中心村或發展潛力較好的村莊,編制村莊規劃時繪制建筑風貌效果圖。鼓勵農民集中建房,形成相對集中、集約高效的村莊用地建設布局。
(二)強化設計引導。在推行使用《清遠市農村住宅設計通用圖集》基礎上,縣(市、區)可根據當地建筑風貌管控要點,編制符合當地傳統風格的農房標準圖集,與設計單位或專業人員簽訂中長期協議,為村民提供設計變更和施工現場技術指導,引導村民建設安全、適用、美觀住宅。對村民按照住建部門或鄉鎮推薦的農房設計圖建設住房的,給予資金獎勵。
(三)集約節約、保護耕地原則。農房建設應優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村內空閑地,盡量避免占用耕地尤其是水田,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依法使用林地,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
(四)優化農民建房審批及登記流程。縣級人民政府要優化程序,規范有序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鄉鎮政府要加快建立“一個窗口對外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動運行或整合相關資源力量集中辦公”的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聯審聯辦制度,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大力推廣“互聯網+不動產登記”,進一步優化登記流程,精簡登記申請材料,并嚴格落實不動產登記費用減免政策,切實減輕農民群眾負擔。
(五)持續清理整治農村破舊泥磚房。嚴格落實《中共清遠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等9部門印發〈關于開展全市農村泥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委農辦〔2020〕1號)要求,一是清除重點區域農村破舊泥磚房。對河道管理范圍及其沿線低洼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削坡建房、“四沿”(沿交通線、省際邊界、景區、城市郊區)等重點區域的農村破舊泥磚房進行拆除。二是清除納入改造計劃的農村破舊泥磚房。對納入各地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屬D級的危房拆除重建,逐步實施改造。三是清除長期閑置農村破舊泥磚房。對長期無人居住和長期無人使用的農村破舊泥磚房,由鎮、村負責聯系房屋所有人協商拆除。按“一戶一宅”要求,對已建新房的,要拆除舊的泥磚房。四是其他。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經評估無保護利用價值的農村破舊泥磚房,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清理整治或維修加固。
(六)嚴格落實“一戶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規范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和落實新建建筑風貌控制要求,村民建房應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自治組織提出申請,經公示和村級組織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占用宅基地。經批準易地建住宅的,要將原宅基地退還村集體。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可以通過建設農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等方式,滿足農民居住需要。
(七)加強農村建房全程監管。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推行村莊規劃、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審批結果、投訴舉報方式“五公開”制度,全面落實申請審查到場、批準后丈量批放到場、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場的“三到場”要求,規范有效管理村民住房建設。加強執法監管,依法組織開展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涉及農村建房、宅基地使用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加強對歷史遺留問題的研究處置,按照“依法依規、尊重歷史、分類指導、逐步化解”的原則分步妥善解決。
(八)盤活農村土地資源。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尊重村民意愿和維護村民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依法通過有償轉讓、有償調劑、有償收回等方式,引導村民有序規范退出宅基地。拆舊復墾騰退出來的建設用地指標應優先保障所在村村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莊建設和鄉村產業發展需要。閑置宅基地盤活利用產生的土地增值收益,除依法需上繳的外,全部用于農業農村發展。鼓勵宅基地使用權人經本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后,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條件的村民轉讓宅基地使用權。進一步推動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探索通過村集體統籌整合后重新分配、農戶之間互換并地等方式,推動承包地相對集中連片、規模經營,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積極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探索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加村集體和農民的財產性和經營性收入,保障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用地。
三、著力提升鄉村風貌
(一)突出重點沿線連片建設美麗鄉村。以美麗鄉村風貌帶建設引領美麗鄉村建設工作,以各類示范創建村為主要節點,以周邊和沿線村莊為輻射帶動對象,開展綠化美化,塑造節點景觀。充分發揮山水林田湖草和路橋、水利等設施對鄉村風貌塑造提升的重要作用,結合“四好農村路”和村內道路硬化、古驛道保護修復利用、萬里碧道建設等工程,沿線連片推進人居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建設美麗驛站和風景長廊。在村民住宅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園”(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小公園),豐富村容村貌形態,引導形成兼具生產性和觀賞性的特色農業景觀,鼓勵規劃打造地域特征鮮明的鄉村風貌一縣一品牌。
(二)分類提升村莊風貌。一是整治提升類村莊。重點清理整治破舊泥磚房、削坡建房、危房和違法建筑,推進基礎環境整治、綠化美化和農房立面改造等。二是保護修復類村莊。保護傳統村落的格局、風貌等整體空間形態與環境,全面保護和活化利用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傳統民居、工場作坊遺址以及古驛道等,修繕和改造要嚴格審批、科學實施。三是地域特色類村莊。對具有地方特色的村莊,重點挖掘其地域特征和傳統文化習俗,建設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美麗鄉村。
(三)推進存量農房微改造和新建農房風貌塑造。對于存量農房,結構完整、風貌和諧、質量良好、合法合規的保持現狀;嚴重危及安全、無紀念價值的要清拆整治;年代較新、風格不協調的可進行立面完善等局部改造;對年代久遠、局部破損、有地方特色和使用價值的泥磚房、青磚房可加固修繕、活化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整村推進農房外立面改造,但不得過度裝飾和大拆大建。新建農房要依據村莊總體風貌定位,區分村民住房和農業生產用房,既要采用鄉土材料、鄉土工藝,融合當地傳統歷史文化元素,又要合理運用現代加固材料、木結構等建材,因地制宜推廣現代建造方式。支持和培育傳統建筑物件生產企業,保護傳承傳統建筑工藝和產業。對可利用的廢棄傳統建筑材料應回收利用。
四、強化支持保障
(一)完善政策體系。市委農辦、市農業農村局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協調推動市有關部門制定完善政策保障體系,統籌推進農村破舊泥磚房清理整治和“三清三拆”工作的有效銜接。市自然資源局指導各地落實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制度,做好村莊規劃評估和優化提升試點工作,制定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相關政策,督促各地充分利用好拆舊復墾等政策,深化鄉村自然和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農村風貌提升工作指引及負面清單,指導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因地制宜編制農房設計圖集,制定激勵措施,引導村民按照住建部門或鄉鎮推薦的農房設計圖集建設住房,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發揮鄉村建筑工匠作用促進工作開展的政策措施。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制定以鄉村旅游、鄉村文化建設促進鄉村風貌提升的相關措施。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司法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擬定宅基地管理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市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林業局等部門要在道路、橋梁、水利設施、綠化美化等方面對接鄉村風貌提升的需求。市發展改革、民政、財政、國資、金融、檔案、文史、地方志等部門要按職能分工強化支持保障。各縣(市、區)要參照省、市做法,結合實際制定完善相關政策,依法依規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二)統籌資金保障。各地要統籌上級及本級財力、省級涉農資金等相關資金,積極申報省級涉農資金,加強投入保障。安排資金支持設計下鄉,支持鄉村風貌提升項目。要做實做細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項目庫,采取競爭性分配等方式,將財政資金優先投向群眾積極性高、項目儲備好、工作推進快的村莊,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選擇項目建設模式,優化建設項目審批管理流程,通過“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對依照統一風貌指引積極申報新建、改造農房的村莊和村民給予適當補貼支持。發揮金融支農作用,在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各縣(市、區)可在省級涉農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用于貼息,支持村民或企業貸款,撬動更多金融資本參與新建、改造農房和鄉村風貌提升。開展“萬企興萬村”行動,爭取政府專項債券支持,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
(三)強化用地保障。對符合要求的村民住房建設用地應保盡保,保障村民“一戶一宅”和“住有所居”。積極盤活農村舊住宅、廢棄宅基地、空心村等低效建設用地,開展拆舊復墾,為村莊未來發展騰出建設空間。嚴格土地用途管制,不得違法違規買賣或變相買賣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在優化提升村莊規劃時,應加強對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的空間保障。
(四)加強人才和技術支持。出臺激勵措施,鼓勵相關規劃設計單位發揮專業優勢,加強對存量農房改造、新農房建設和鄉村風貌提升的技術指導。深入推進“三師”專業志愿者下鄉、“大師小筑”等設計下鄉專業技術服務,鼓勵建立駐鎮(村)設計師制度,探索建立符合鄉村特點的技術服務長效機制。加強鄉村建筑工匠、扶貧干部、鎮村干部和建設管理人員培訓,為工作開展提供人才技術支撐。鼓勵創新服務機制,通過購買社會服務,開展農村建房質量安全監管。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地市統籌、縣為主體、鎮村實施的工作機制,發揮農房管控、風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研究謀劃和指導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工作落實。將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納入市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市委農辦、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務落實。建立定期通報、函詢約談、追究問責等制度機制。各縣(市、區)要參照省、市的做法,結合實際建立工作機制,適時召開現場推進會,總結推廣具有地域特色的典型經驗,推動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對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縣級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確保鎮、村實施到位。
(二)強化基層動員。發揮好農村各類基層組織的作用,大力實施“頭雁工程”,充分激發村黨組織書記干事創業的激情與活力,使其真正成為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的主心骨。完善村規民約,發動村民投工投勞,積極參與質量監管、風格把控、成本控制、驗收審核等環節,鼓勵本地工匠優先承包風貌提升項目建設,確保質量和降低成本雙保障。充實基層農房管控工作人員和技術人才,建立鄉村建設協管員機制,參與鄉村建設項目的實施監管和后期管護。通過村民理事會、鄉賢理事會等農村民間組織增強農村“自組織”能力,倡導鼓勵鄉賢企業家為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提供支持。鄉鎮人民政府要明確工作機構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對設計、施工等做好指導服務。
(三)強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三單一賬”工作機制。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已納入市政府“十大行動方案”的督辦范圍,并定期通報進度。制定美麗鄉村風貌帶年度驗收標準細則,實施嚴格的驗收機制,進行目標化責任制考核。對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實行掛圖作戰和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工作臺賬”的“三單一賬”工作機制,成立專門督導小組,并把暗查和暗訪作為主要檢查方式,定期開展督查、暗訪和進行現場點評。
(四)健全長效管護機制。一是重視建立健全管護機制,做到管護有制度、有經費、有人員,保障設施設備建成后持續正常使用,特別是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村道養護、村莊保潔、垃圾污水處理等方面。二是加快探索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管護方式,鼓勵條件具備的地方將保潔維護與公益性崗位相結合,鼓勵探索將農村生活服務與農業專業合作社等生產服務相結合,培育專業服務組織,壯大農村服務產業。三是強化農民群眾對長效管護的主體責任,建立村民參與村莊基礎公共設施運行維護共管機制。
(五)營造良好氛圍。加強對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工作的宣傳引導,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并踴躍參與。繼續組織參加省美麗鄉村系列評比活動以及省鄉村振興大擂臺賽,舉辦市級擂臺賽,大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六、實施期限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