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FG2019011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我市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工作推進計劃(2019 -2020年)的
實施意見
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省政府關于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的工作部署,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的實施意見》(粵辦函〔2018〕273 號),推動我市小微工業企業加快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以下簡稱“小升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推進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省有關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的工作部署,提振我市實體經濟,促進增量提質,本著主體自愿、注重引導、優化服務的原則,鼓勵支持小微工業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推動企業通過加快發展、技術改造、增資擴產、轉型升級等,實現上規模目標。
二、工作目標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我市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預期數總體目標任務。通過建立“小升規”重點企業培育庫,加大對新升規企業融資、用地、子女入學等方面支持,強化保障措施、減輕企業負擔,有效促進我市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在2018年高質量完成省下達我市年度目標任務基礎上,力爭2019年完成新增上規工業企業達65家以上,2020年達60家以上,實現2018-2020三年全市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累計超過250家。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小升規”重點企業培育庫
將“小升規”年度目標任務逐層分解下達至各級政府,以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2000萬元的小微工業企業為重點培育對象,按照不低于年度目標任務數1.2倍的要求建立“小升規”重點企業培育庫。開展統計監測分析,及時掌握培育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對已達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做到應統盡統。各級工信、稅務、統計等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培育企業和新升規企業的專項培訓,提供扶持政策、財稅知識、統計報表等方面輔導。〔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統計局、市稅務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加強財政支持
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各級財政支持企業發展有關專項資金優先扶持當年新升規的企業。加大對庫內企業的政策傾斜支持力度,同等條件下專項資金申報優先考慮庫內企業及新升規企業。利用省級財政用于支持新升規企業的專項資金,對2018-2020年符合申報條件的新升規企業按照當年度資金獎補方式給予一定支持,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同步給予獎勵。推動落實省中小微企業服務券,將新升規3年內的企業作為中小企業服務券重點支持對象。〔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配合單位: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減輕新升規企業的負擔
新升規企業辦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更名時,符合國家有關企業改制重組契稅政策規定的免征契稅,投資主體、經營場所不改變的按規定免收交易手續費、登記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對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且符合法定條件的納稅人,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后,可延期繳納稅款。對企業升規后補繳原有職工社會保險,符合《關于廣東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欠費滯納金處理意見的公告》規定的,可暫緩加收滯納金。(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強化對企業的融資支持
推動政銀企合作,鼓勵銀行機構開發針對新升規企業特點的專項金融產品,采取優先提供授信額度等方式加大對新升規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推動政策性擔保機構積極為新升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不收取貸款保證金,風險補償資金要重點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新升規企業的融資業務。發揮“廣東省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融資對接平臺”“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作用,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企業培育庫內企業的精準服務。〔牽頭單位:市金融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清遠中心支行、清遠銀保監分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強化對新升規企業的用地支持
研究解決新升規企業的用地需求,對新升規企業因增資擴產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的,要優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標;對新升規企業租用政府所持有的標準工業廠房的,要優先予以安排并對租金給予一定優惠;對新升規企業遇到的土地歷史遺留問題,各地要建立綠色通道,根據企業具體情況提出解決辦法,推動企業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續。〔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支持新升規企業人才的子女入學
大力推動新升規工業企業引進的外地戶籍的高層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子女在其父母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免試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與當地戶籍學生同等享受免費義務教育政策。〔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強化公共服務
將“小升規”培育庫企業列入市企業服務辦首批重點服務對象,按照產業特色和規模大小實施分類培育指導,建立重點企業定期走訪聯系制度,給予精準的政策宣傳解讀、上規輔導、跟蹤服務,針對企業反映生產經營過程中需政府部門協調解決的“急”、“難”問題,各部門要加強協調與溝通,幫助企業解決發展難題。將升規3年內的企業作為中小企業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務的重點支持對象。〔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各有關單位,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八)加強政策宣傳培訓
工信主管部門要會同統計部門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傳統媒體報刊、微信公眾號、政企通平臺等媒體手段,多渠道進行持續宣傳,提高政策的覆蓋面和知曉度。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講培訓、服務活動,宣傳到位、講解到位,推動小微企業應知盡知。(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
(九)規范行政執法檢查行為
除查處投訴舉報、開展大數據監測、辦理轉辦交辦事項、上級部門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對新升規企業的執法檢查事項原則上均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除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環境保護等確需重復檢查的事項外,同一單位對同一企業開展的檢查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稅務局等行政執法部門,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查督辦
充分發揮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及時研究協調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對各縣(市、區)“小升規”工作的督促檢查,將“小升規”工作納入市政府重點督辦事項。定期對“小升規”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縣(市、區)給予通報表揚,對推進不力、成效較差的縣(市、區)進行通報批評并提請市領導予以約談。〔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府督查室〕
(十一)落實各縣(市、區)政府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參照省、市的做法建立健全“小升規”工作協調機制,制定年度工作推進計劃,落實責任分工。進一步整合政策資源和要素資源,加大對“小升規”重點培育企業和新升規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和成長發展中的困難。加強政策宣傳推介,開展落實效果評估,確保企業的獲得感不斷提升。〔牽頭單位: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本工作推進計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