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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質監局關于印發信訪問題
法定途徑清單的通知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質監局,局機關各科室、直屬各單位:
????《清遠市質監局信訪問題法定途徑清單》業經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清遠市質監局
??????????????????????????? ???2016年12月26日
清遠市質監局信訪問題法定途徑清單
???按照清遠市信訪聯席辦《關于推動開展我市法定途徑處理信訪投訴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局的信訪工作,確保群眾提出的投訴請求依法依規解決,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廣東省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和《關于在全省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的意見》(粵信聯辦發〔2015〕2號)、《廣東省質監局處理信訪訴求清單》精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以下信訪問題法定途徑清單。
一、信訪事項類訴求
對質監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提出意見、建議、投訴、請求,且不屬于應當通過行政許可等行政程序處理或者依法可以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事項,按照《信訪條例》規定工作程序辦理。
處理信訪事項應當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訴訪分離、分類處理”原則。對屬于《信訪條例》第十四條、《廣東省信訪條例》第十條規定的信訪事項,由局辦公室牽頭,具體業務對口科室(單位)承辦。承辦單位應當自市局收到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經法規科審核后將受理情況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書面告知信訪人;承辦單位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辦結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經法規科審核后,報辦公室回復信訪人;情況復雜的,經局主要領導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初信初訪。
信訪人向市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訴求的初信初訪事項,應由市局辦理的,由辦公室轉市局相關業務科室(單位)辦理。
其他反映非本局及下屬部門或人員事項的,能明確有權處理部門的移送有處理權限部門處理;不能明確處理部門的,告知其反映事項非本局職能范圍。申請訴求不明確、不清楚的,告知其明確申請請求。
(二)重信重訪。
信訪人對市局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復提出信訪請求的,書面告知信訪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信訪人依《信訪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走復查、復核程序。
信訪人對市局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三十日內請求省質監局或清遠市人民政府復查。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并予以書面答復。
復查機關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復查意見或信訪人對復查意見不服的,信訪人可以自法定期限終結或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核。收到復核請求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復核意見。
????信訪人未依法申請復查、復核,重復向市局提出信訪事項的,市局可以啟動核查程序進行核查。
核查結論是處理該信訪事項的終結意見。信訪人對核查結論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信訪請求的,市局不再受理。
(三)一信多投。
屬于信訪人一信多投的信訪事項,若之前提出的信訪事項已轉相關科室(單位)處理且未回復的,之后提出的同一事實和理由的信訪事項轉相關科室(單位)一并處理;若之前提出的信訪事項已轉相關科室(單位)處理已回復的,之后提出的同一事實和理由的信訪事項書面告知信訪人不予受理。
(四)正常上訪。
信訪人到市局上訪,由局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科室(單位)派人接訪處理,并協助相關單位或業務機構到指定的場所做好接訪工作。
(五)非正常上訪。
信訪人纏訪鬧訪,不聽勸告,嚴重妨礙局機關工作秩序的,由市局將有關情況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派出所)通報,請公安機關(派出所)盡快派員到場依法處置。
信訪事項涉及市局職責范圍的到市、省、進京的群體性上訪,由局辦公室負責接洽,相關科室或單位應當派人立即協助做好勸返和教育疏導工作。
二、涉法涉訴類訴求
對依法可以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申請事項,引導申請人就引發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就引發爭議的民事糾紛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屬于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市局書面告知信訪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不作為信訪事項受理。
三、舉報投訴類訴求
信訪人對屬于質監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對生產企業等行政相對人違法行為、產品質量問題等進行舉報和投訴,由局舉報投訴中心根據《產品質量申訴處理辦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信訪人對市局舉報投訴處理結果有異議的,由市局法規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四、申訴求決類訴求
申訴求決是指導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據法律法規或組織章程規定,向國家機關、正常、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處理申訴,要求重新做出處理或解決矛盾糾紛。
????(一)不服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為。法定途徑:申請行政復議、提出行政訴訟
????(二)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對機關、事業單位作出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法定途徑:內部申訴。
????(三)機關、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具體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或者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等。法定途徑:申請調解仲裁。??
五、檢舉控告類訴求
????信訪人對市局及其直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或國家公職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申訴,由局紀檢監察機關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六、建議意見、業務咨詢類請求
對信訪人反映的建議、意見及業務咨詢等請求,由市局相關科室(單位)處理。
七、信息公開類訴求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通過信函或互聯網方式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具體途徑見市局網站《清遠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由辦公室及相關科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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