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清遠市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
生豬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防控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
依據省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粵動防指辦〔2020〕6號)要求,我辦制定了《清遠市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縣(市、區)按照省通知及全市實施方案要求,切實加強調運生豬全鏈條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保障生豬規范有序調運。并請各縣(市、區)按照全市實施方案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在時限內完成相關信息報送工作。
附件:省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粵動防指辦〔2020〕6號)
清遠市防控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20年4月14日
(聯系人:禤翠屏,郵箱:hj3362472@163.com)
清遠市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
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根據廣東省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粵動防指辦〔2020〕6號)要求,為加強打擊違法違規調運行為,嚴格生豬養殖、經營、運輸、屠宰等環節監管,抓細抓實抓到位,進一步控制非洲豬瘟疫情傳播,切實保障生豬生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鏈條集中開展整治
(一)加強場戶管理,嚴把飼養“源頭”關。各縣(市、區)要進一步落實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屬地管理責任,繼續推行市級定點聯系縣,縣鎮通過包場包戶等方式,將生豬養殖場戶防疫監管、疫情排查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推行監管人員網格化管理。落實生豬養殖場基本信息備案制度,實現規模豬場全覆蓋,認真查驗銷售仔豬的養殖場有關資質,督促養殖場向購買者提供仔豬生產性能指標、免疫情況等信息。切實加強生豬養殖環節非洲豬瘟疫情監測排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養殖“源頭”干凈。要高度關注網絡銷售動態,落實專人對各種網絡平臺涉及本地的銷售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研判,對于生豬銷售價格明顯低于當地均價的養殖場戶,要列入重點監控,及時進行現場檢查,必要時抽樣檢測,嚴防染疫生豬調出。
(二)加強產地檢疫,嚴把生豬出欄關。各縣(市、區)要加強產地檢疫申報管理,督促養殖場戶等落實檢疫申報主體責任,按照規定時限提前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嚴格按規程實施生豬產地檢疫,強化資料審核查驗、臨床健康檢查等關鍵檢疫環節;對跨省調運種豬、仔豬要按照調運數量種豬100%、仔豬10%(不足10頭的全部)抽樣,送有資質的獸醫實驗室進行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出具檢疫證明。規范產地檢疫證明領取、使用和管理,加強檢疫證明電子出證賬號、生豬耳標和動物檢疫專用章管理,明確出證人員的權限和責任,嚴禁“隔山出證”、倒賣檢疫證章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調運環節監管,嚴把流通運輸關。各縣(市、區)要繼續依托連州、連山設立的省指定道口,國道省道臨時檢查點,高速公路出口,協調組織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對運豬車輛開展檢查,建立查驗臺賬,安排專人值班。發現“三無”調運生豬(無檢疫證明、無牲畜耳標、無備案車輛)的,要按照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頂格處罰。對違規調運的生豬進行非洲豬瘟檢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生豬,予以無害化處理,相關費用均由貨主承擔且不予補助。建立生豬運輸車輛黑名單制度,對違法違規運豬車輛取消備案。
(四)加強落地監管,嚴把到達接收關。嚴格落實省外入粵生豬落地監管,非中南區生豬入粵按省要求推行備案管理,市外生豬及其產品繼續執行我市有關備案制度。對用于屠宰的生豬,要嚴把入場關,做好查證驗物、臨床檢查工作,及時回收產地檢疫證明,嚴防產地檢疫證明流失;要嚴格落實非洲豬瘟企業自檢、官方獸醫派駐“兩項制度”,督促屠宰企業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對于繼續飼養的生豬,要督促落實跨省調運生豬落地24小時報告制度。嚴格履行跨省調運種豬審批備案、隔離觀察制度,合格的方可混群飼養。落實省外生豬及其產品入粵指定通道管理,嚴厲查處未經指定通道的生豬及其產品;從省外調入生豬的屠宰企業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指定道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使用中南區運豬通對入場生豬進行查驗核銷。
(五)加強全鏈條監管,嚴把信息對接關。要依托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等信息化平臺,逐步探索建立生豬免疫數量與檢疫申報數量相結合、產地檢疫與運輸監管相結合、啟運地出證與目的地反饋相結合的動物檢疫全鏈條信息化監管模式。加快推進生豬養殖場戶基本信息、免疫信息電子化建設,嚴把產地檢疫出口;在運輸環節依托電子出證系統查證驗物,做好監督檢查痕跡化管理;完善生豬運輸車輛信息化管理,及時將現有生豬運輸車輛備案信息按《轉發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啟用國家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的通知》要求錄入到國家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并盡快完成審核上報;推進將生豬到達信息和屠宰場入場信息及時錄入電子出證系統,做到信息實時共享。
(六)嚴打違法違規行為,嚴把監督執法關。認真組織核查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線索,通過監督檢查、明察暗訪、接訪舉報等方式,對轄區內是否存在非法調出調入生豬行為進行拉網式排查。密切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機構跨區域合作,加強線索通報和信息會商,對涉及跨地區調運的違法違規調運行為要一查到底。加大對經營、運輸染疫豬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執法力度,對各類違法違規調運行為要及時固定證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發現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二、部署實施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2020年4月10日—15日)。各縣(市、區)要及時傳達、部署專項整治有關要求,確保專項整治有序開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4月15日—5月23日)。各縣(市、區)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實專項整治各項部署。要深挖一批疫情隱患線索,嚴打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公布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以專項整治為契機,進一步規范生豬養殖、調運、屠宰行為,保障生豬恢復生產秩序。
(三)總結提高階段(2020年5月24日—5月29日)。各縣(區)要全面總結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效,認真梳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漏補缺。認真組織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完善打擊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的長效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生豬調出地、調入地要充分利用本地區網格化管理隊伍,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嚴防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加強巡查督導,實行分片包干,確保嚴把“六關”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指導服務。各縣(市、區)既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也要維護生豬市場正常流通秩序,保障生豬有序調運,不得層層加碼禁運限運、設置行政壁壘。要采取有力措施,為生豬養殖場戶增養補欄創造便利條件,促進生豬生產加快恢復。
(三)強化情況報送。各縣(市、區)要建立鎮(鄉)村生豬養殖場戶網格化管理制度,于4月16日、5月14日前兩次報送各縣生豬養殖場戶監督網格化管理人員名單和包場包戶情況;于6月1日前報送專項整治總結和查處的違法違規調運生豬典型案例。同時各縣(市、區)要認真調度本轄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于每周五下班前將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情況、嚴把“六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情況以及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等其他工作情況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獸醫與屠宰管理科。
附件:1.縣(市、區)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
行動聯絡員名單
2.縣(市、區)生豬養殖場戶監督網格化管理信
息統計表
3.縣(市、區)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
行動周報表
附件1:
______縣(市、區)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行動聯絡員名單
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蓋章):
附件2:
______縣(市、區)生豬養殖場戶監督網格化管理信息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附件3:
______縣(市、區)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周報表
填報單位: (蓋章) 填報日期:2020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報告時間為每周五下午5:00前匯總報告全周情況。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