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
農村廳漁船通導與安全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試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現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廳漁船通導與安全設備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粵農農規〔2020〕1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嚴格遵照通知要求,加強漁業船舶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充分發揮新配備通導與安全裝備應有的監管效能,切實推動漁業船舶安全信息化水平的提升,確保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2月21日
(聯系人:姜文釗,聯系電話:321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