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單位、各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省知識產權局及市知識產權局關于規范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推動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高質量運行,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印發《關于規范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運字〔2019〕34號)、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印發《關于規范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的通知》(粵知〔2019〕67號)、清遠市知識產權局印發《關于規范清遠市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扶持政策的通知》(清知〔2019〕11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停止對《清遠高新區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清高委〔2017〕25號)部分條款的資助。
停止資助的條款為:
(一)第四條第二點“對新通過GB/T 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定的企業”的資助;
(二)第七條第三點“對輔導企業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定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資助。
特此通知。
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