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環函〔2019〕668號
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各分局:
為規范我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工作,提高審批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8版)》、《生態環境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9年本)》、《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辦法》(粵府〔2019〕6號)、《關于發布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2019年本)的通知》(粵環〔2019〕24號)等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工作,制定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內部分工方案,具體如下:
一、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按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須報生態環境部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的項目除外,包括以下類型建設項目:
(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
(二)可能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不良環境影響,受影響的地方縣級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各分局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爭議的建設項目。
(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下列建設項目:
1、農副食品加工業(屠宰除外),食品、酒及飲料制造業,紡織、紡織服裝、服飾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業,人造板制造,造紙業,化學纖維制造業,橡膠業,廢棄資源綜合利用(廢電機、廢五金、廢塑料除外);
2、石油化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醫藥制造業,煤氣生產(配套煤制氣除外),油庫、氣庫;
3、煤炭開采和洗選業,金屬礦采選業(單獨改擴建選礦除外)、非金屬礦采選業(單獨改擴建選礦、土砂石、石材開采加工除外),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陶瓷制品除外);
4、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黑色金屬鑄造、壓延除外),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合金制造、鑄造除外),金屬制品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汽車制造業,拆船廠(新建除外),修船廠,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電鍍基地內電鍍(含配套電鍍工序)的項目;
5、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采用火法冶煉工藝的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除外),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含污泥)及綜合利用,工業廢水處理,縣、市級城鎮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置;
6、新建、擴建庫容1千萬(含)至1億立方米的水庫,地下水開采,新建、擴建總裝機容量5千千瓦(含)至1萬千瓦的水電站,背壓式熱電項目,生物質發電項目,風力發電項目;
7、高速公路,碼頭,航道工程,航電樞紐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化學品輸送管線;
8、高爾夫球場,大型主題公園;
9、廣播電視臺、差轉臺,電視塔臺,衛星地球上行站,雷達,輸變電項目。
(四)新增工業廢水日均排放量500噸及以上的項目。
(五)統一定點基地內和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審查通過的行業或區域規劃環評內的電鍍(含配套電鍍工序)、印染(設漂染工序)、鞣革(以原皮和藍濕皮等為原料)項目。
二、市生態環境局各直屬分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一)除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以外,其余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由項目所在地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分局審批。
(二)納入專項規劃或區域性開發規劃(含各類開發區、產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等)且專項規劃或區域性開發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經市生態環境局審查通過的建設項目(電鍍、有色金屬冶煉、造紙、印染、鞣革、鉛蓄電池制造、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除外)。
三、原已委托清遠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廣州(清遠)產業轉移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廣東順德清遠(英德)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行使行政審批權限的,按本方案相應作調整。
四、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清遠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2013年本)》同時廢止。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