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財預函〔2019〕23號
關于對清遠市政協七屆會議第2019092號關于請求免除民族縣基礎設施建設的地方配套資金的
提案的答復
蔣娟芬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請求免除民族縣基礎設施建設的地方配套資金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第七條第三款“國家安排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民族自治地方承擔配套資金的,適當降低配套資金的比例。民族自治地方的國家扶持重點縣和財政困難縣確實無力負擔的,免除配套資金。其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屬于地方事務的,由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建設資金負擔比例后,按比例全額安排;屬于中央事務的,由中央財政全額安排”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辦法》第十三條“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免除民族自治地方承擔的配套資金”。但在實施中,上級并沒有劃定哪些屬于上級事務,哪些屬于地方事務,對理解免除配套的范圍時,中央、省和市縣都存在不同的理解。目前實施僅限于省發改委主動立項安排的項目給予免除地方配套。
我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辦法》精神,加大對民族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扶持力度。一是市免除市級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承擔的配套資金,如中小河流治理配套資金。二是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資金補助。以連山德建水庫工程項目為例,該項目總投資3.18億元,共爭取中央資金1.59億元,省級資金1.59億元,共計3.18億元。其中,2015年爭取省級資金4391萬元;2016年爭取中央資金3000萬元,省級資金5987萬元;2017年爭取中央資金6000萬元,省級5524萬元;2018年爭取中央資金6902萬元。
清遠市屬于粵北經濟欠發達地區,財政收入較低,財政收入用來保運作保民生,無多余財力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由于市本級未從各縣區統籌財力,且肩負對全市縣區財力平衡的任務,已經對下面縣區盡了最大的補助。2018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才36.8億元,對縣區轉移支付已經達到18億元。
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不僅是一項全局性的戰略任務,更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市級對于連山、連南兩個少數民族自治縣,也出臺不少傾斜措施。我市對連山、連南差異化配比例為所有地區最高比例,不低于70%。市級安排少數民族地區生態保護資金比其他地區高10%。連山、連南在農村指教未滿三年的教師崗位津貼也是由市財政全額負擔。
下一步,我市將繼續加大對民族地區扶持力度,結合民族地區實際需要,認真做好項目規劃,努力爭取更多資金支持,實行投資傾斜,進一步助力民族地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努力破解城鄉二元結構。一是,屬于市級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承擔的配套資金,市將積極承擔。二是,對于中央和省安排在民族自治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如國省道建設、水利建設等,市將積極向上級爭取給予全額投資,免除了少數民族地區的配套。三是,通過多渠道多方式向省建議,明確和擴大免除基礎設施配套的范圍免除配套范圍,盡量減少少數民族縣財政承擔剛性支出事項。
此復。
聯系人及電話:何曉妍 0763-3877212
清遠市財政局
2019年5月30日
抄送: 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市政府督查室、市發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