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發改價格函〔2023〕10號
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經濟發展促進局),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清遠供電局:
現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3〕829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9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粵發改價格函〔2023〕829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
為引導生物質發電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要求,現將我省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2年起,新核準(備案)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執行我省同期燃煤發電基準價,現行標準為每千瓦時0.453元(含稅)。
二、發揮市場作用引導生物質發電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條件具備時通過競爭性配置或市場交易等方式形成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
三、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向我委反映。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