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 告
—— 2017年8月24日在清遠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
清遠市財政局局長 鐘鴻輝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現就2017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收入安排調整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7年新增政府債券額度的通知》(粵財預〔2017〕134號文),省財政共計下達我市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271,000萬元(不含省直管縣),其中,一般債15,000萬元,專項債256,000萬元,根據《預算法》規定,需進行預算調整。
(一)市直收入預算調整
1.增加“轉移性收入—債務轉貸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務轉貸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轉貸收入”科目收入15,000萬元。
2.增加“轉移性收入—債務轉貸收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收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債務轉貸收入”科目收入256,000萬元。
(二)市直支出預算調整
1.根據一般債券轉貸收入安排情況,支出相應增加15,000萬元,全部用于市直重點項目。具體如下:調增“城鄉社區支出”科目下支出9,000萬元,資金用于清遠大道和鳳翔中路改造工程,調增“文化與體育傳媒支出”6,000萬元,用于“四館”建設支出。
2.根據專項債券轉貸收入安排情況,支出相應增加256,000萬元,其中,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調增169,000萬元,轉貸給各縣(市、區)支出87,000萬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調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下支出169,000萬元,其中,燕湖新區銀盞片區(長隆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安排70,000萬元,燕湖新區省級職業教育基地片區基礎設施建設安排20,000萬元,廣清城軌項目(含北延線)安排70,000萬元,其他重點項目(北江航道升級市級配套、黑臭水體治理、糧食儲備庫)安排24,000萬元。
轉貸給各縣(市、區)支出87,000萬元,其中,高新區10,000萬元,清城區32,000萬元,清新區15,000萬元,佛岡縣、連州市、陽山縣各10,000萬元。
(三)高新區收支預算調整
因市直轉貸關系,高新區增加“轉移性收入—債務轉貸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債務轉貸收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轉貸收入”科目收入10,000萬元。增加“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下支出10,000萬元,資金用于產業園區建設。
二、市直政府性基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調整情況
1.調整2017年國有土地出讓收入調出資金的支出科目。
年初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支出項目中計劃安排調入一般公共預算95,000萬元,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將“21208: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調整科目為“2300802: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減少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95,000萬元。
2.調入一般公共預算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根據《財政部關于推進地方盤活存量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4〕15號)規定,2016年底政府性基金結轉資金規模超過當年超過該項基金當年收入30%部分為2,351萬元(其中: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收入16萬元;散裝水泥專項資金57萬元;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收入2,231萬元)。擬將上述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資金作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計劃用于市重點工程項目征地收儲資金。相應減少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231萬元。
三、 廣清園收支預算調整
因計劃安排的土地規模和指標與年初預計的情況有比較大的差距,土地出讓計劃受到影響,需要調減年初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與此同時,與之相關的稅種也受影響減收,需要調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
1.一般公共預算調整。收入方面,2017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712萬元,擬調減1,161萬元,調整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為2,551萬元。加上上年結轉收入1,00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相應調減為3,560萬元。支出方面,2017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為4,500萬元,擬調減1,300萬元,調整后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為3,20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調整。收入方面,2017年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為105,903萬元,擬調減78,403萬元(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74,403萬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4,000萬元),調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為27,500萬元,加上上年結轉收入19,021萬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相應為46,521萬元。支出方面,2017年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為124,500萬元,擬調減78,500萬元,調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為46,000 萬元。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