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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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決算補充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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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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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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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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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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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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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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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職責
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主要負責本市森林公安機構、隊伍的領導管理,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協調全市森林公安開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協調組織偵查跨縣或特大的森林刑事案件。直接管理市直屬森林派出所,森林派出所主要負責林區治安管理和森林資源保護,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和破壞森林資源的一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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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機構設置
我局設有政秘科、治安科、法制科、刑警大隊以及直屬清城派出所、銀盞派出所、筆架山派出所、天堂山派出所等組成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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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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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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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0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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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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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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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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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行次 |
決算數 |
項????目 |
行次 |
決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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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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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欄????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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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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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撥款收入 |
1 |
1280.7 |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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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級補助收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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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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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業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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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防支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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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經營收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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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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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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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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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6 |
20.31 |
六、科學技術支出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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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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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24 |
9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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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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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25 |
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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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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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農林水支出 |
26 |
109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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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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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住房保障支出 |
27 |
9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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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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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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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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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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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計 |
13 |
1301.01 |
本年支出合計 |
30 |
1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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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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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余分配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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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結轉和結余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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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結轉和結余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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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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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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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17 |
1301.01 |
總計 |
34 |
1301.01 |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的總收支和年末結轉情況。有關填表說明:
(1)本表中數據填列當年決算數,以“萬元”為金額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2)本表支出項目填列到類級支出科目,沒有發生數的類級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總計數應等于支出總計數。
(4)此表沒有發生數據的,在合計和總計欄填“0”,并在該表下方附簡要說明。
(5)該表數據來源于部門決算報表中的《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財決0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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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如下: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度總收入1301.0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80.70萬元,其他收入20.3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280.7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88.52萬元,增長7.43%。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增加以及退休人員增加,二是公積金等補貼提升。
2.上級補助收入為0,我局屬財政全額撥付單位,所有收入以財政局撥款為主。
3.事業收入為0,我局沒有事業收入。
4.經營收入為0,我局沒有經營性質的職能。
5.其他收入為20.3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8.21萬元,增長867.14%。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對直屬銀盞派出所實施“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銀盞派出所基礎設施進行維修、翻新和改造。銀盞林場撥付了部分的工程配套資金。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度總支出1301.0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8.50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局人員社保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31.05萬元,上漲46.03%。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大量增加了退休人員。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8.22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局人員醫療保險等方面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0.87萬元,上漲5.01%。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3.農林水支出1093.57.31萬元,主要用于我局行政運行、專項資金等方面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9.92萬元,增長6.83%。主要原因是在職和退休人員增加,工資總額則隨之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90.72萬元,主要用于我局人員住房公積金方面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32萬元,增長5%。主要原因也是人員增加。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280.7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80.7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88.52萬元,增長7.43%;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增加以及退休人員增加,二是公積金等補貼提升;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為0。?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280.7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80.7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41.10萬元,增長23.19%;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增加,工資福利提升等原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為0,與年初預算一直。
分功能科目看,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8.50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等方面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8.22萬元,主要用于我局人員醫療保險等方面支出;農林水支出1073.26萬元,主要用于我局人員經費、行政運行、專項經費、林業執法與監督等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90.72萬元,主要用于我局人員住房公積金方面支出。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60.81萬元,完成預算65.70萬元的92.5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52.31萬元,完成預算52.30萬元的100.0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8.50萬元,完成預算13.40萬元的63.43%。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增加12.51萬元,增長25.9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增長率為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增加17.47萬元,增長50.1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4.96萬元,下降36.85%。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與上年決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沒有編報因公出國(境)的預算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購置了一輛新車;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壓減接待標準等。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為0,占決算數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2.31萬元,占86.02%;公務接待費支出8.50萬元,占13.98%。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為0。我局本年度沒有因公出國(境)工作安排。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2.3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17.5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1輛,購置筆架山派出所警車;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34.81萬元,2015年局機關及直屬4個派出所車輛保有量為16輛(車改前),主要用于一般公務用車、差旅、辦案、巡邏和日常執法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8.5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案件協助、兄弟單位來訪、專案組進駐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機關及直屬4個派出所接待203次,接待人數共1417人。主要包括上級單位檢查、調研工作,相關單位學習交流,案件偵辦協助等。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7.70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執法辦案、辦公開支,例如辦案裝備購置、車輛運行以及日常辦公、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以及工會經費等開支。比上年增加56.99萬元,增長43.6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根據最新出臺的標準,建設分局信息采集室以及分局技術用房改造等;二是公安行業深化改革,日常辦公不斷細化、優化和多元化,工作量及內容的增加,經費開支則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6.3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3.1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2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6.3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8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7輛;我局沒有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5年度沒有績效評價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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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對我局所涉及開支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農林水支出:農林水事務支出,分設七項:農業、林業、水利、南水北調、扶貧、農業綜合開發和其他農林水事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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