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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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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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清遠市司法局 |
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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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數 |
決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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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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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公務用車 |
公務用車 |
小計 |
公務用車 |
公務用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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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48.92 |
0.00 |
27.76 |
0.00 |
27.76 |
21.16 |
16.55 |
0.00 |
11.82 |
0.00 |
11.82 |
4.74 |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其中,預算數為“三公”經費年初預算數,決算數是包括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結轉資金安排的實際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清遠市司法局2018 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 16.55 萬元,完成預算 48.92 萬元的 33.84%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 0.00 萬元,完成預算 0.00 萬元的 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 11.82 萬元,完成預算 27.76 萬元的 42.57%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 4.74 萬元,完成預算 21.16 萬元的 22.39% 。
2018 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對比,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7.91萬元,減少32.32%。其中: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增加0萬元,增長0%;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7.44萬元,減少38.6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48萬元,減少9.19%。因公出國(境)費與上年決算數持平;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沒有購置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減少的主要情況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公務用車使用;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情況是厲行節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