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局答:
清遠市職工醫保政策為當月參保,次月享受,由于市民未繳納2023年12月的清遠市職工醫保費用,因此市民2024年1月不享受清遠市職工醫保待遇,即市民無法報銷2024年1月于清遠市人民醫院發生的住院費用。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斷繳費3個月(含3個月)內的,補繳后視為連續繳費;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重新繳費后視為新參保人員,從繳費次月起按規定享受相關醫保待遇。
如市民在中斷繳費3個月(含3個月)內補繳了2023年12月的清遠市職工醫保費用,市民可攜帶發票、費用清單、入院記錄、出院記錄、社保卡到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零星報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