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始終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落實《清遠市2016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點》的部署和要求,依法獨立開展審計,不斷完善審計制度,有效促進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推進全面依法治市。
一、組織領導到位,工作機制健全
作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我局在抓法治建設上,一是落實一把手責任制,由馮小華局長擔任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組長,并下設辦公室,由政策法規科承擔具體工作。二是實行依法審計機制,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圍繞主題主線,貼近熱點民生,年初科學編制了2016年度全市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報市政府主要領導審批通過后,由局黨組統一調配各業務科室和各縣級審計機關審計力量,按計劃組成各審計組,嚴格按照《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等法律法規開展審計項目實施工作;再由政策法規科依法做好審計項目審理工作,把好審計質量關;最后經過局審計業務會議審定才出具審計報告、審計決定。三是嚴抓法治宣傳教育,在機關內部充分利用審計管理系統(OA)和普法無紙化系統,及時更新國家法規庫的內容,開展普法學習教育。制定《2016年清遠市審計局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計劃》、《清遠市審計局印發上級審計機關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意見的通知》(清審〔2016〕31號),促使全市各級審計機關完善領導干部和審計人員的學法制度,形成以黨組領導、法制部門牽頭、培訓部門實施、各職能部門協助的全員學法用法機制。
二、主動接受監督,實行陽光審計
一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機關的監督,依照規定報告工作,接受質詢,聽取意見和建議;2016年8月,我局馮小華局長受市政府委托向清遠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作了《2015年度清遠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得到人大常委會對我局開展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意見指導。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要求切實落實整改責任,認真組織整改。接下來我局還將按規定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整改結果。二是按照規定公布投訴舉報途徑和方式,接受社會群眾的監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時,在被審計單位張貼審計公示,接受被審計單位的監督。三是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審計“八不準”紀律,嚴格落實《清遠市審計局工作崗位責任制》、《清遠市審計局工作人員廉政細則》、《清遠市審計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責任制》等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把廉政紀律和審計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檢查、同落實,從項目確定、項目實施和審計處理等環節控制審計風險,落實審計回訪制度,抓好審計工作監督,突出“從嚴治審,陽光審計”特色,實現了審計執法和審計廉政工作零投訴、零舉報、零案件。
三、依法開展審計,工作成效明顯
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市,我局致力依法開展審計,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促進被審單位完善自身制度建設,依法依規管理和使用財政資金。據統計,2016年全市審計機關完成審計(調查)單位156個,審計查出違規金額26840萬元,損失浪費金額7,088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096494萬元,應上繳財政21300萬元,為財政增收節支1501萬元,核減投資額1141萬元,審計期間整改金額45156萬元,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部門處理事項19件,移送處理金額21575萬元,審計提出建議399條,被采納建議203條,提交審計信息157篇。(市局本級完成審計(調查)單位30個,審計查出違規金額23765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338276萬元,應上繳財政20379萬元,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部門處理事項10件,移送處理金額11421萬元,審計提出建議101條,被采納建議54條。)其中,為推動建立完善履職問責機制,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促進國家治理,全市審計機關認真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全年共完成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117人,其中任中審計43人,共查出違規金額7919萬元,損失浪費金額7,088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281218萬元,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審計結果20次。2016年在上級審計機關的指導和全體審計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審計機關充分發揮了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和公共財政“衛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