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農農函〔2022〕145號
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的《關于做好2022年度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省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分兩次進行,為做好我市2022年度第一次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條件
(一)接受申報評審專業及級別
接受申報評審專業:
(1)鄉村工匠民間美術專業;
(2)鄉村工匠鄉村戲劇專業;
(3)鄉村工匠民間音樂專業;
(4)鄉村工匠民間雜技專業;
(5)鄉村工匠傳統工藝專業;
(6)鄉村工匠烹飪專業;
(7)鄉村工匠家政專業;
(8)鄉村工匠民間建筑專業;
(9)鄉村工匠經營管理專業;
(10)鄉村工匠生產應用專業。
省已組建上述10個鄉村工匠專業人才高級職稱評委會,申報評審高級、正高級鄉村工匠職稱的申報人,需提交省高級職稱評委會評審。另外,關于我市部分未設立評委會的鄉村工匠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相關申報人可委托省高級職稱評委會評審。申報評審高級、正高級以及委托省評審中初級鄉村工匠職稱的,申報材料、評價標準條件、受理時間以省相關高評委評審通知為準。申報人須按照評審程序,將申報材料報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自行報送至省評委會。
我市根據實際,設立部分專業的鄉村工匠中級職稱評委會,并相應組織開展中初級職稱評審。具體設立的評委會并開展評審的專業另行發文公布。
(二)申報人員范圍
全市涉農非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專業戶、農村個體工商戶中,熟練掌握技術技能,在基層一線從事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經營、種植養殖、建筑施工、農村電商、傳統技藝等工作;在清遠市內從事烹飪、家政服務相關工作,為農村經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人員。
至本次職稱評審申報截止日,已享受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不得申報參加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不參加鄉村工匠職稱評審。
(三)申報評審條件
1.職稱評審條件按照我省2021年出臺的《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專業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號)、省10個鄉村工匠專業人才高級職稱評委會新修訂的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執行。
2.除法律法規對學歷要求有規定的系列(專業)外,在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四)申報材料、有效資歷時段計算要求
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8月31日,本次申報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31日。
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時間安排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到評審委員會通知規定的截止時間后,不再受理申報和補正材料。
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時間安排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的,有效材料時段的截止時間仍為2022年12月31日。
二、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和評審時間
本次評審工作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我市設立的鄉村工匠中級職稱評委會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為2022年8月至10月,具體申報時間以另行下發的通知為準。
三、申報途徑和材料
(一)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審核、公示、推薦(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所屬村委會或縣一級農業農村局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并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由申報人按要求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二)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及所從事的工作,對照省的職稱政策及鄉村工匠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通過“鄉村工匠職稱申報系統”(網上系統)如實填報。經系統填寫申請信息及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后,下載打印《廣東省鄉村工匠職稱評審表》《證書、證明材料》《廣東省鄉村工匠專業人才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等具體評審通知要求的申報材料。網上申報時間為8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8:00,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
(三)申報材料除《廣東省鄉村工匠職稱評審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還,評審結束三年后集中銷毀,請申報人做好備份。
四、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所屬村委會或縣一級農業農村局)審核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材料復核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建立誠信檔案制度,確認無誤后,在《廣東省鄉村工匠職稱評審表》對應處蓋章。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審核
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一次性書面告知申報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各評委會應在召開年度評審會議5天前,向對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備資格審查、評前公示、評審專家抽取等評審工作準備情況。
五、評審組織要求
(一)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將結合地方實際優化完善我市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委員會設置,并在單位門戶網站公布本地區2022年度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委員會清單,列明職稱評審委員會的名稱、評審專業、層級、受理評審人員范圍和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立單位、窗口地址、聯系方式等。
(二)評委專家管理
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按照國家和省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庫管理有關規定,及時調整評審專家,并報所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新入庫的評審專家需經評委會組建單位組織培訓后,方可從事職稱評審工作。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和公示
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按照國家和省評審有關規定認真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堅持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結合本行業人才評價特點,創新評價方式,對申報人的品德、業績、能力進行客觀綜合評價,提高評審質量。要及時做好評審結果告知和評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評審結果審核確認及發證
(一)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所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
(二)對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七、紀律要求
(一)嚴肅評審紀律
各地、各單位(村委會)要按照國家和我省職稱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本地區、本單位申報工作,對照標準條件逐條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細化職稱評審工作程序和規則,健全評審會議記錄制度,與評委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嚴格評審程序和評審紀律,確保評審質量。
(二)加強監督管理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加強對評審全過程的監管,實行評審中巡查、隨機抽查和評審后復查、倒查。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要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暢通職稱投訴舉報渠道,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認真核查、及時報告核查結果。職稱評審全過程要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三)強化責任擔當和問責
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環節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對弄虛作假行為追究責任。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不得降低評價標準條件,不得違反評審程序規定。對于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暫停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八、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職稱評審工作
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要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制定開展職稱評審工作的疫情防控具體方案,嚴格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積極配合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控工作,做好人員宣傳引導、防疫物資儲備和場地消毒,保障評審專家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萬無一失。要結合實際情況,對申報評審各環節作出合理安排,要公布咨詢電話,合理統籌安排,減少辦事人員等待時間,避免人員扎堆聚集。
九、申報收費要求
2022年度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工作不收取申報人員任何評審費用。
十、加強組織評審
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要積極履行職稱評審主體職責,及時總結經驗,研究解決上一年度評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暢通申報渠道,優化評審服務,加大宣傳發動,確保2022年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高質量完成。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推廣
實施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是我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能進一步優化培育農業農村專業人才,涉及廣大農業農村專業人才的切身利益。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緊抓工作落實,確保我市鄉村工匠職稱評審工作高質量完成;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讀,積極引導農村專業人才參加此次職稱評審;要通過多形式多渠道通知符合申報條件的鄉村工匠、田間地頭技術技能專家,鼓勵他們積極進行申報。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要按照本通知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在受理材料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聯系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
附件:關于做好2022年度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農農函〔2022〕831號)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