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2021年省重點農業
龍頭企業申報與監測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現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2021年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與監測工作的通知》(粵農農函〔2021〕131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農業企業做好2021年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與監測工作。請及時在廣東省農業產業化管理系統填報電子資料(用戶名和密碼另行通知),并于5月10日前將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申報材料、監測材料和監測分析報告等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報市農業農村局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推薦企業要注明是否被認定為清遠市重點農業龍頭企業以及認定時間和文號。我局將會同市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對申報企業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以市政府名義向省農業農村廳推薦,逾期將不予受理。
附件:1.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2021年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與監測工作的通知》(粵農農函〔2021〕131號)
2.2021年清遠市受監測的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監測名單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3月17日
(聯系人:高騰,聯系電話:3370339)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