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清遠市高標準農田建設
項目建后管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現將《清遠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建后管護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2月3日
清遠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建后管護
實施方案
為鞏固我市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成果,確保項目長久持續發揮效益,結合我市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管理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和“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堅持建管并重,注重源頭預防,健全管護制度,強化監督考核,實現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合域化、常態化、長效化。
二、總體目標
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建設建后管護機制,壓實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責任,實現“五有四確保”目標,即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有主體、有人員、有資金、有標準、有考核,確保2011年以來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全部納入管護范圍,確保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定期維護,確保高標準農田耕地質量不降低,確保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長久持續發揮效益。
三、主要任務
(一)夯實管護基礎。在項目設計階段,鼓勵采用質量過硬、生態環保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設計方案要方便農機下田,在項目施工階段,監督施工企業嚴格落實設計要求和工藝流程,抓牢項目工程施工關鍵環節。在項目驗收階段,嚴把工程質量關,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高標準農田建設規范要求,從源頭上夯實管護基礎,減輕后期管護投入。已竣工項目要在半年內全部完成驗收,夯實項目建后管護基礎。
(二)界定管護范圍。2011年以來我市各部門建成并已上圖入庫的高標準農田均應納入管護范圍。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重點加強項目田間道路、灌排系統、農田防護、農田林網、輸配電等工程的管護,確保項目區田間道路完好通達、灌排通暢、各類設施及配套設施完好并能正常發揮作用。
(三)嚴格管護標準。機耕路管護要維持路面平整,路沿石、磚完好平直,無雜物、保持暢通,路碑、標志保持完好無損,清潔衛生。水利設施要定期檢查,確保井、泵、井房、管道、橋、涵、閘、井合、渠道、出水口、配電等設施完好,保證正常運行,渠道要及時除草,疏浚。高標準農田項目區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強化用途管控。
(四)落實管護主體。各縣(市、區)項目按照“誰受益、誰管護、誰使用、誰管護”的原則明確工程管護主體,并辦理工程管護手續。未流轉的高標準農田,項目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為管護主體,可委托項目所在村委會實施具體管護。同時,各縣(市、區)可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委托代管、第三方購買服務等管護新模式。縣級以上水利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加強對項目區工程管護工作的監督,督促負責管護主體履行管護責任。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加強對項目區種植情況進行監管。
(五)明確管護責任。管護工作包括日常巡視檢查,泵站、閘門等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中小溝渠、沉砂池等日常清淤,防范機耕路超載超標車輛通行等日常管護及對較大規模的溝渠進行維修清淤、道路修整、設備大修、更換等專項管護。因施工質量不達標導致的毀損,在質量保證期內由施工單位負責整改和維修;因機械作業或人為故意損壞的按照“誰破壞、誰維修”的原則,由管護主體責成損壞人予以修復或繳納維修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將建后管護工作作為抓好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重要內容統籌落實。各縣(市、區)農業農村、水利、財政等部門要立足自身職能,合力推動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工作。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抓好建后管護政策制定,監督項目區管護責任落實等工作。縣級水利部門要做好監督指導等工作。項目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抓好管護政策落實和管護資金使用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強化資金保障。省級農田建設資金通過省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方式下達各縣(市、區),可以按規定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建后管護。各縣(市、區)應統籌用好省級涉農資金和其他相關資金,多渠道籌集管護經費,確保管護資金安排落實。各縣(市、區)可探索將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設施納入農業保險范圍,將保險賠付金作為工程管護資金來源,拓寬經費來源渠道。關于管護定額及標準,可以參照《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試行)》(水總〔2015〕315號)等工程管護的定額,結合高標準農田項目的不同灌區類型和管護內容等,確定不同管護等級、費用構成和定額標準,管護資金標準及使用管理辦法由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門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制定。
(三)強化監督考核。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和水利部門應當加強對高標準農田項目工程管護工作的監督,督促管護主體履行管護責任。要加強對建后管護工作的檢查督導,將其與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同獎懲。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