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廣東省林業局關于省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濕地保護工作,把濕地保護修復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習近平總書記對濕地保護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并親自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9次會議審議通過《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開啟了全面保護濕地的新篇章。2019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對紅樹林保護作出重要批示。我省要從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推動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的戰略高度,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做好濕地保護修復工作。
(二)依法加強濕地保護管理
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實施的《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國發辦﹝2016﹞89號)中提出“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國家重要濕地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明確相關管理規則和程序,發布國家重要濕地名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發布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名錄”。2017年,我省印發的《廣東省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實施方案》中提出“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級濕地保護管理相關部門制定省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并向社會發布省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重要名錄?!?020年,我省修訂出臺的《廣東省濕地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濕地實行分級管理制度,按照生態區位、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程度,劃分為國家重要濕地、省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币虼?,制定出臺《辦法》是我省依法加強濕地保護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
(三)規范我省省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
2019年,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實施了《國家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規定》(林濕發﹝2019﹞10號),明確了國家重要濕地的申報條件和國家重要濕地名錄的發布內容及發布要求。截止2020年底,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共認定和發布了29個國家重要濕地。目前已有云南、江西、貴州、湖南等多個省份相繼制定頒布了省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管理辦法,共發布省級重要濕地781處,但我省尚未頒布省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管理辦法。為規范我省省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推進我省濕地分級管理工作,需盡快制定頒布省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管理辦法。
二、政策依據及法律法規
(一)國家相關部署及法規
1.《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2016年11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發辦﹝2016﹞89號)要求“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發布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名錄。”
2.《濕地保護管理規定》(2013年3月28日,國家林業局令第32號公布,2017年12月5日國家林業局令第48號修改)第十四條指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在同級人民政府指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發布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名錄。”
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國家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規定》的通知》(林濕發﹝2019﹞10號)。
4.《國家重要濕地確定指標》(GB/T 26535-2011)。
5.《重要濕地監測指標體系》(GB/T 27648-2011)。
(二)省地方性法規
《廣東省濕地保護條例》
第十四條 濕地實行分級管理制度,按照生態區位、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程度,劃分為國家重要濕地、省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
國家重要濕地和省重要濕地以外的濕地為一般濕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一般濕地劃為市重要濕地。
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在省人民政府指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省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國家重要濕地名錄管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省重要濕地名錄由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在省人民政府指導下發布。 省重要濕地名錄應當明確濕地名稱、地理坐標、四至范圍、面積、類型、主要保護對象、責任主體等事項。
一般濕地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省制定的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確定,并建立數據檔案。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14條,附件為廣東省重要濕地申報書。具體條文說明如下:
第一條 明確了省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管理辦法制定的原因及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據。
第二條 規定了省重要濕地的定義,及其在省內區域生態安全、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的重要意義。
第三、四條 規定了省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的組織單位及認定工作組織形式。
第五條 明確了省重要濕地的8條申報認定條件。明確符合8條標準之一的,即達到省重要濕地的條件。
第六、七條 明確了省重要濕地申報材料的具體內容及申報要求。
第八、九、十條 明確了省重要濕地名錄發布的程序、基本要求、主要內容及省重要濕地的命名方式。
第十一、十二條 明確了省重要濕地的管理依據及保護管理機構。
第十三條明確了省重要濕地調整或撤銷的程序。
第十四條 明確了《辦法》施行時間。
附件《廣東省重要濕地申報書》為省重要濕地申報規范文本,詳細說明了申報內容及填寫要求。
四、政策解讀工作安排
(一)在省政府門戶網站、省林業局網站全文刊載規范性文件及文件解讀材料。(解讀時間:文件正式印發10個工作日內)
(二)在省林業局政務微信平臺進行政策宣傳解讀。(解讀時間:文件正式印發10個工作日內)
(三)密切關注文件公布執行過程中的各方反映,跟蹤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及時對相應輿情和社會關注點、誤解誤讀點進行回應,有針對性地釋疑解惑,必要時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解讀時間:根據實際需要進行)
相關信息
廣東省林業局關于印發《廣東省林業局關于省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