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清遠市區建筑垃圾準運審批辦事指南》的通知
清城區、清新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為加快推動《清遠市區推行新型全密閉式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工作方案》工作落實,做好市區范圍內新型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審批管理,清遠市區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清遠市區建筑垃圾準運審批辦事指南》,以及相配套的《清遠市區新型全密閉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外觀檢驗記錄表》《清遠市區新型全密閉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車載終端檢驗記錄表》,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清遠市區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城管局)反映。
(聯系方式:0763-3396862)
附件:1.《清遠市區建筑垃圾準運審批辦事指南》
2.清遠市區新型全密閉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外觀檢驗記錄表
3.清遠市區新型全密閉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車載終端 檢驗記錄表清遠市區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