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政協提案第20240146號答復的函
董雪峰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建設的建議》(第20240146號)收悉,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強頂層設計的建議
根據省政府2023年8月批復的《清遠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規劃構建一體化城市交通網絡,鼓勵打造慢速出行優先的慢行系統,各縣(市、區)中心城區、鎮區等人口密集地區,宜結合城市規模和布局形態,適當發展“步行+自行車”、“步行+自行車+公交”等多種模式組合的慢行系統,促進短距離出行效率提升。對于清遠市中心城區,結合北江、濱江、飛來湖等碧道以及城市綠道建設,形成覆蓋中心城區的慢行網絡和綠色廊道系統,完善步行設施建設,倡導比例適宜的步行出行,老城區及新城區等土地使用強度較高的地區,各類步行設施網絡密度不宜低于14公里/平方公里,其他地區各類步行設施網絡密度不宜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規劃期內,慢行出行比例不低于65%。
為推行綠色交通理念,規范城市道路紅線與道路斷面布局,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批復了《清遠市市政道路標準橫斷面規劃設計導則》。導則明確清遠市道路橫斷面空間與路權應向綠色交通傾斜,在滿足安全性和協調性的前提下,一般按照步行交通、自行車交通、公共交通、小汽車交通、綠化及設施的優先級順序組織道路空間資源配置。同時采取系統性措施提升慢行交通品質,塑造高品質綠色交通,如核心商業區、廣場等人流較大的區域,應適當提高人行和非機動車交通設施標準;在有條件情況下,宜將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與城市景觀廊道、綠色生態廊道合并設施,盡可能串聯城市主要景觀節點和公共空間等。
二、關于統一部署,統籌兼顧的建議
為進一步完善清遠市中心城區慢行系統,更好地指導清遠中心城區慢行交通的規劃建設,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批復了《清遠中心城區慢行系統專項規劃》,中心城區共規劃自行車道約2726公里、步行道約2760公里。規劃明確一至三級自行車道寬度、自行車專用路單雙向通行寬度控制以及一至三級步行道寬度控制,并提出自行車停放設施規劃建議以及自行車道、自行車隔離帶、過街帶、步行道建設指引。規劃到遠期共設置的人行立體過街設施77座,其中人行天橋65座,人行地道12座。逐步構建“安全、連續、便捷、舒適”的慢行空間網絡。
三、關于建設樣板工程,加寬非機動車道及人行道的建議
我局在2021年制定《清遠市中心城區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試點工作方案》”),為打造良好的出行環境,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試點工作方案》設定三條試點道路做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分離,試點路段分別為清城區連江路與廣清大道路口至連江路與人民二路苦口(連江路段)、連江路與人民二路路口至人民二路與銀泉北路路口(人民二路路段)、人民二路與銀泉北路路口至銀泉北路與清遠大道路口(銀泉北路路段),清新區清和大道和筆架路。近年來,我局以試點區域先行探索方法路子,持續推進人行道凈化工作,聯合多部門研究解決占用人行道紅線退讓范圍的問題,力爭做到還路于民,著力打造高質量綠色出行環境。同時,由于城市的快速發展,原有的城市道路規劃建設不能滿足如今的交通需求,特別是老城區部分,導致行人和非機車出行不便。公安交警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積極開展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工作,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耐心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確保行人和非機動車安全。加寬非機動車道及人行道建議,涉及用地、管線遷移等問題,需要多部門聯合開展調研討論、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等。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協調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優化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建設對策。
四、關于改善改造交叉口及出入口等無障礙設施的建議
為確保無障礙設施正常使用,保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2023年兩區城管部門共完成對中心城區141個殘疾人通道設置不規范交通路口的路緣石進行坡道降低、修復人行道盲道共約1362.12平方米。城管部門將繼續開展排查工作,改造設置不合理的無障礙設施。
五、關于建立連續的人行系統的建議
在行政審批環節,自然資源部門按照總體規劃、詳細規劃關于慢行交通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城市道路、公園廣場、濱水碧道等公共空間的規劃設計把關,確保將上層次規劃中關于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等慢行交通建設的要求落實到位,持續推動城市交通綠色、低碳、健康發展。
感謝您對我市城市建設和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您的建議對我們做好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幫助和啟發,我局作為我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行政的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精細化、智能化綜合治理,提升我市的城市綜合治理水平。歡迎您繼續為我市城市建設和城市綜合治理建言獻策。
清遠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6月19日
(聯系人:藍永忠;聯系電話:339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