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園規劃、建設和保護,提升公園服務和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市政府將《清遠市公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列入清遠市人民政府2022年規章制定項目,目前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印發,將于2023年4月1日實施?,F就制定背景、法規依據、基本框架等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對城市環境的要求日益增強,對城市公園的布局、設計和服務品質等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然而隨著公園事業的推進,實踐中公園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等方面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在當前露營旅游熱度攀升的情況下,在公園草坪上肆意搭建帳篷,破壞草坪等情況,為適應新時期新形勢的要求,需根據上位法并結合清遠工作實際,亟需通過地方立法,規范公園服務和管理行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休閑生活需求,提升我市城市形象。
二、主要法律法規依據
本《辦法》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參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建設部關于加強公園管理工作的意見》等規定制定,同時借鑒了廣州、東莞、陽江等多個城市有關公園管理方面的政府規章。
三、《辦法》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一)明確各級政府及部門職責,優化公園管理體制,適應“放管服”改革要求。
(二)解決公園規劃不合理,資源配置不科學的問題。
(三)解決公園服務能力不足問題。
(四)解決公園管理難點以及真空問題,明確相關規范。
四、《辦法》擬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明確市、縣(區、市)政府及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等單位的職責。
(二)明確公園建設規劃先行,優化資源配置制度。
(三)加強監督管理,明確相關法律責任。
五、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總則、規劃與建設、服務與管理、社會共治、法律責任、附則六章,共計五十五條。
第一章 總則,共七條。主要規定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政府職責、主管部門、管理機構等基礎性、原則性問題,同時明確實行名單管理制度。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共十一條。規劃方面,主要規定了公園建設與保護專項規劃以及公園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編制,公園用地的保障;建設方面,主要規定了公園建設總體要求以及公園內避難場所、管線、技防設施、公廁、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等方面的具體建設要求,并對公園建設項目施工以及驗收要求予以規定。
第三章 服務與管理,共二十六條。分別規定了公園的開放服務、便民服務、安全管理、應急管理、設施管理、園容園貌管理、標識標示管理、健身設施管理、游樂設施管理、商業設施管理、流動攤販管理、公廁管理、水體管理、樹木管理、廣告管理、車輛管理、寵物管理、噪聲管理、群眾性活動管理、活動舉辦管理、紀念性區域管理、露營管理、涉水活動管理,以及對生活無著人員的救助、公園內的禁止行為以及科普宣傳等內容予以規定。
第四章 社會共治,共五條。主要作出倡導性規定,包括鼓勵推進公園管養市場化,鼓勵社會捐資認養、參與公園志愿服務,鼓勵開展市民園長選聘活動以及鼓勵購買相關保險,同時規定建立和完善公眾參與機制。
第五章 法律責任,共四條。分別規定了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寵物管理規定、群眾性活動管理規定以及紀念性區域管理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共二條。明確廣場參照本辦法規定執行,以及《辦法》的施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