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五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經審核,本建設工程規劃手續完備,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同意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特發此通知
通知書編號: | :4418022024HY0250445 | ||||||||||||||
建設單位: | 清遠市奕盛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清遠奕盛眾創城A區1#綜合樓、2#綜合樓 | ||||||||||||||
建設地址: | 清遠市清城區龍塘鎮陂坑社區廣清大道518號 | ||||||||||||||
占地面積: | 3359.06 ㎡ | 總建筑面積: | 19450.13 ㎡ | ||||||||||||
建筑層數: | / 層 | 地下層數: | / 層 | ||||||||||||
建筑高度: | /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設施:
|
|||||||||||||||
附圖及附件名稱 1#綜合樓:占地面積1679.1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9722.29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9722.29平方米,建筑層數9層,建筑高度35.98米,二層設置物業管理用房161.31平方米; 2#綜合樓:占地面積1679.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9727.84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9727.84平方米,建筑層數9層,建筑高度35.99米,二層設置物業管理用房178.74平方米。 |
遵守事項:
一、本通知是城市規劃區內,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憑證。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經規劃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后,擅自改動或者變更用途的,所產生的后果,由改動的單位(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