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五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經審核,本建設工程規劃手續完備,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同意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特發此通知
通知書編號: | 4418022024HY0201428 | ||||||||||||||
建設單位: | 清遠市紅潤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清遠)紅潤谷科技產業園W01污水處理站、W02垃圾收集站 | ||||||||||||||
建設地址: | 清遠市清城區龍塘鎮長豐工業區 | ||||||||||||||
占地面積: | 349.55 ㎡ | 總建筑面積: | 902.38 ㎡ | ||||||||||||
建筑層數: | / 層 | 地下層數: | / 層 | ||||||||||||
建筑高度: | /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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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及附件名稱 1、WO1污水處理站:占地面積65.95平方米,建筑面積618.78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131.9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486.88平方米,地上建筑層數2層,建筑高度6.3米,地下層數1層,地下建筑深度4.65米; 2、WO2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積283.6平方米,建筑面積283.6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283.6平方米,地上建筑層數1層,建筑高度3.9米。 |
遵守事項:
一、本通知是城市規劃區內,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憑證。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經規劃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后,擅自改動或者變更用途的,所產生的后果,由改動的單位(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202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