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五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經審核,本建設工程規劃手續完備,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同意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特發此通知
通知書編號: | 4418022023HY0056329 | ||||||||||||||
建設單位: | 廣東小康汽車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12#、13#、18#、19#研發車間 | ||||||||||||||
建設地址: | 清遠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百嘉工業園23號小區 | ||||||||||||||
占地面積: | 5141.96 ㎡ | 總建筑面積: | 36369.19 ㎡ | ||||||||||||
建筑層數: | 7 層 | 地下層數: | / 層 | ||||||||||||
建筑高度: | 37.45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設施:
|
|||||||||||||||
附圖及附件名稱 1、12#:占地面積1544.7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931.27平方米,地上層數7層,建筑高度37.45米。2、13#:占地面積152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793.92平方米,地上層數7層,建筑高度37.45米。3、18#:占地面積1033.7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319.79平方米,地上層數7層,建筑高度37.45米。4、19#:占地面積1034.3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324.21平方米,地上層數7層,建筑高度37.45米。 |
遵守事項:
一、本通知是城市規劃區內,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憑證。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經規劃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后,擅自改動或者變更用途的,所產生的后果,由改動的單位(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2023-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