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五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經審核,本建設工程規劃手續完備,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同意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特發此通知
通知書編號: | 4418022023HY0051358 | ||||||||||||||
建設單位: | 中大印刷(清遠)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中星廣清智谷16#、18#~20#、23#、24#、27#、30#、32#、33#生產車間、21#變配電房 | ||||||||||||||
建設地址: | 蓮湖產業園北側 | ||||||||||||||
占地面積: | 12513.02 ㎡ | 總建筑面積: | 62916.45 ㎡ | ||||||||||||
建筑層數: | 5 層 | 地下層數: | 1 層 | ||||||||||||
建筑高度: | 23.55 m | 地下深度: | 3.8 m | ||||||||||||
公建及配套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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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及附件名稱 1、16#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225.4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258.19平方米,地上層數5層,建筑高度23.55米;2、18#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225.4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257.20平方米,地上層數5層,建筑高度23.55米;3、19#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101.8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639.62平方米,地上層數5層,建筑高度23.55米;。4、20#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226.2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461.19平方米,地上5層,地下1層,地下建筑深度3.8米,建筑高度23.55米;5、23#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225.4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256.95平方米,地上層數5層,建筑高度23.55米;6、24#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225.12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255.28平方米,地上層數5層,建筑高度23.55米;7、27#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22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250.16平方米,地上層數5層,建筑高度23.55米;8、30#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225.4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257.55平方米,地上層數5層,建筑高度23.55米;9、32#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225.4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257.34平方米,地上層數5層,建筑高度23.55米;10、33#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225.4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256.95平方米,地上層數5層,建筑高度23.55米;11、21#變配電房:占地面積383.0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66.02平方米,層數2層,建筑高度10米。 |
遵守事項:
一、本通知是城市規劃區內,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憑證。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經規劃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后,擅自改動或者變更用途的,所產生的后果,由改動的單位(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2023-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