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五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經審核,本建設工程規劃手續完備,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同意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特發此通知
通知書編號: | 規劃核實A20230021 | ||||||||||||||
建設單位: | 清遠市省職業教育城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 ||||||||||||||
項目名稱: | 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清遠校區二期工程(17#學生宿舍、18#學生宿舍、11#食堂、34#師生活動用房、35#看臺、15#泳池附屬用房、16#體育館、33#教學樓、30#校門、39#實訓樓、38#后勤附屬用房、37#實訓樓、12#實訓樓、32#實訓樓、22#后勤附屬用房、23#后勤附屬用房、19#學生宿舍、14#校院行政辦公用房、地下室2#、40#實訓樓、13#實訓樓) | ||||||||||||||
建設地址: | 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省職業教育基地內 | ||||||||||||||
占地面積: | 43617.48 ㎡ | 總建筑面積: | 248884.67 ㎡ | ||||||||||||
建筑層數: | / 層 | 地下層數: | / 層 | ||||||||||||
建筑高度: | / m | 地下深度: | 5.4 m | ||||||||||||
公建及配套設施:
|
|||||||||||||||
附圖及附件名稱 |
遵守事項:
一、本通知是城市規劃區內,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憑證。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經規劃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后,擅自改動或者變更用途的,所產生的后果,由改動的單位(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202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