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五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經審核,本建設工程規劃手續完備,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同意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特發此通知
通知書編號: | 規劃核實B20220124 | ||||||||||||||
建設單位: | 清遠市御墅蓮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御墅蓮峰花園二期52-53#、地下室2#-C | ||||||||||||||
建設地址: | 清遠市清城區石角鎮塘頭社區居委會轄區 | ||||||||||||||
占地面積: | 2245.88 ㎡ | 總建筑面積: | 34705.78 ㎡ | ||||||||||||
建筑層數: | 30 層 | 地下層數: | 1 層 | ||||||||||||
建筑高度: | 92.45 m | 地下深度: | 5.1 m | ||||||||||||
公建及配套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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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及附件名稱 52#:基底面積1130.7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5192.92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15075.96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116.96平方米,建筑層數30層,建筑高度92.45米,文化活動站407.99平方米。53#:基底面積1115.1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4979.92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14697.64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282.28平方米,建筑層數30層,建筑高度92.3米。地下室2#-C:建筑面積4532.94平方米,建筑深度5.1米,地下層數1層,車位數116個。 |
遵守事項:
一、本通知是城市規劃區內,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憑證。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經規劃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后,擅自改動或者變更用途的,所產生的后果,由改動的單位(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2022-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