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森谷2號樓、3號樓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調整批前公示
龍森谷2號樓、3號樓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調整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黃東平 提出的 龍森谷2號樓、3號樓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調整 的申請及有關材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該項目進行批前公示。
一、項目位置: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三坑灘村
二、公示時間:2023-12-28--2024-01-07,共 11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點:
、項目建設用地現場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http://zyrhbw.com/channel/qyszrzyj/
、清遠日報
、其他
四、意見及反饋:
1、公示期間,凡對以上內容有異議的,可通過書面形式進行反饋;
2、有效的反饋意見,必須包括提出異議的理由、反饋者的真實姓名、有效聯系方式、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則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則提供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則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利害關系人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產權證或銷售合同復印等),有效的反饋意見,將作為行政許可的參考;
3、利害關系人有申請聽證的權利,如需申請聽證,請于公示期間向我局聽證機構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提出的,視為放棄以上權利。
五、聯系部門及電話
清遠市清新區筆架路3號行政服務中心 郵編511800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新分局
咨詢電話: 5200060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新分局
2023-12-28
項目概況:
擬調整龍森谷2號樓指標為:總用地面積460.46平方米,基底面積438.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188.96平方米,總計容建筑面積為1188.96平方米,地上建筑3層,屋脊建筑高度15.91米。報來方案較原批出方案,減少第4層平面,基底面積及坐標位置不變,1-3層平面布局局部調整,總建筑、總計容面積相應減少。 擬調整龍森谷3號樓指標為:總用地面積662.61平方米,基底面積634.2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569.39平方米,總計容建筑面積為2376.46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192.93平方米,地上建筑3層,地下1層,建筑高度14.00米。報來方案較原批出方案,減少第4層平面的功能用房,保留部分輔助用房,基底面積及坐標位置不變,1-3層平面布局局部調整,總建筑、總計容面積相應減少。 具體方案詳見附件,最終以批出方案為準。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