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廣英水泥有限公司1231.58平方米、4939.73平方米等七個用地規劃條件批后公告
廣東清遠廣英水泥有限公司1231.58平方米、4939.73平方米等七個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廣東清遠廣英水泥有限公司 提出的 廣東清遠廣英水泥有限公司1231.58平方米、4939.73平方米等七個用地規劃條件 的申請及有關材料,并依法予以批準(許可)。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進行批后公告。
一、項目位置:清新區浸潭鎮黃田村委會、石潭鎮大洛村委會
二、公示時間: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通過規劃驗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點:
、項目建設用地現場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http://zyrhbw.com/channel/qyszrzyj/
、清遠日報
、其他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新分局
2023-02-01
項目概況: 已核發規劃條件指標如下:1、1231.58平方米用地:用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M3),0.7≤容積率≤1.5,30%≤建筑密度≤60%,10%≤綠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配套污水處理設施2處,配套設施與本用地可與相鄰用地合并開發建設;2、75520.55平方米用地:用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M3),0.7≤容積率≤1.5,30%≤建筑密度≤60%,10%≤綠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配套污水處理設施2處,配套設施與本用地可與相鄰用地合并開發建設;3、94654.05平方米用地:用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M3),0.7≤容積率≤1.5,30%≤建筑密度≤60%,10%≤綠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配套污水處理設施2處,配套設施與本用地可與相鄰用地合并開發建設;4、313.50平方米用地:用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M3),0.7≤容積率≤1.5,30%≤建筑密度≤60%,10%≤綠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配套污水處理設施2處,配套設施與本用地可與相鄰用地合并開發建設;5、2821.80平方米用地:用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M3),0.7≤容積率≤1.5,30%≤建筑密度≤60%,10%≤綠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配套污水處理設施2處,配套設施與本用地可與相鄰用地合并開發建設;6、4939.73平方米用地:用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M3),0.7≤容積率≤1.5,30%≤建筑密度≤60%,10%≤綠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配套污水處理設施2處,配套設施與本用地可與相鄰用地合并開發建設;7、3118.89平方米用地:用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M3),0.7≤容積率≤1.5,30%≤建筑密度≤60%,10%≤綠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配套污水處理設施2處,配套設施與本用地可與相鄰用地合并開發建設。
項目已批出。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