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清四公路東北面11952.93平方米用地規劃條件批后公告
來源:清遠市自然資源局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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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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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清四公路東北面11952.93平方米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遠市清新區土地儲備中心 提出的 核發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清四公路東北面11952.93平方米用地規劃條件 的申請及有關材料,并依法予以批準(許可)。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進行批后公告。
一、項目位置: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清四公路東北面
二、公示時間: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通過規劃驗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點:
、項目建設用地現場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http://zyrhbw.com/channel/qyszrzyj/
、清遠日報
、其他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新分局
2022-07-21
項目概況: 1、根據《清新區太和鎮飛水大街以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經公示期滿無異議,同意核發用地規劃條件,指標如下:用地面積11952.93平方米,用地性質為醫療衛生用地(A5),容積率≤2.0,建筑密度≤25%,綠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
項目已批出。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