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清遠市清新區龍頸鎮舊村、嶺背村2378.87平方米、175.7平方米、3337.85平方米等五宗用地規劃條件批后公告
核發清遠市清新區龍頸鎮舊村、嶺背村2378.87平方米、175.7平方米、3337.85平方米等五宗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遠市清新區土地儲備中心 提出的 核發清遠市清新區龍頸鎮舊村、嶺背村2378.87平方米、175.7平方米、3337.85平方米等五宗用地規劃條件 的申請及有關材料,并依法予以批準(許可)。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進行批后公告。
一、項目位置:清遠市清新區龍頸鎮舊村、嶺背村
二、公示時間: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通過規劃驗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點:
、項目建設用地現場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http://zyrhbw.com/channel/qyszrzyj/
、清遠日報
、其他
2021-03-25
項目概況: 一、2378.87平方米用地:其中規劃道路用地面積23.37平方米,規劃建設用地面積2355.50平方米,用地性質為一類居住用地(R1),1.0<容積率≤1.45,建筑密度≤32%,綠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二、175.7平方米用地:其中農林用地98.15平方米,規劃建設用地77.55平方米,用地性質為一類居住用地(R1),1.0<容積率≤1.45,建筑密度≤35%,綠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三、3337.85平方米用地:其中規劃建設用地3337.85平方米,用地性質為一類居住用地(R1),1.0<容積率≤1.45,建筑密度≤35%,綠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四、600.47平方米用地:其中農林用地151.77平方米,規劃建設用地448.70平方米,用地性質為一類居住用地(R1),1.0<容積率≤1.45,建筑密度≤35%,綠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五、149.64平方米用地:其中規劃建設用地面積149.64平方米,用地性質為一類居住用地(R1),1.0<容積率≤1.45,建筑密度≤32%,綠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
項目已批出。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