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高值醫用耗材治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以及《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醫保發〔2022〕27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國家醫保局統一部署,廣東省參加了四川省牽頭組織的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
本次口腔種植體系統集中帶量采購產品以種植體、修復基臺、配件包各1件組成種植體產品系統,并根據種植體材質,分為四級純鈦種植體產品系統和鈦合金種植體產品系統共兩個產品系統類別。為做好口腔種植體系統集采中選結果在我省的落地實施工作,現印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13號,以下簡稱通知),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貫徹落實。此次集采共涉及39家生產企業,40套產品系統。中選產品平均中選價格降至900余元,與集采前中位采購價相比,集采后種植體耗材價格平均降價55%。有效減輕了患者負擔。
2023年1月20日,廣東省醫保局印發了《關于做好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專項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4號),通過優化收費項目、價格調控和種植牙耗材集采 “三管齊下”降低種植牙的總體費用。明確全省21個地市單顆常規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采用全流程調控,并分為3個價區,由各地市按照調控要求確定本地區調控目標值,第一價區和第二價區的9個地市單顆常規種植牙醫療服務價格調控目標為不超過4500元,第三價區的12個地市單顆常規種植牙醫療服務價格調控目標為不超過4300元,經濟發達、人力成本高、口腔種植技術領先的地區和部分醫療機構可適當放寬。口腔種植總費用由醫療服務價格、牙冠和種植體耗材費用三部分構成。目前,廣東各地市均已落實單顆常規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醫療服務價格平均降幅超35%,其中,比較常用的“種植牙冠修復置入費(單顆)”項目,公立醫療機構價格大幅下降,最低1078元,牙冠掛網價格平均降50%。大部分地區單顆牙種植牙三項總費用控制在7000元左右,預計全省每年可節約患者費用近4億元,切實保障廣大群眾得到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缺牙修復服務。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實施范圍和采購量。品種范圍是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四川聯采辦”)公布的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機構范圍是指省內已通過國家耗材聯采辦平臺填報口腔種植體系統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含駐粵軍隊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下同)。
協議采購量為醫療機構在國家耗材聯采辦平臺確認的協議采購量,涉及醫療機構共1657家,合計首年協議采購量約28.3萬套,占全國總量的10%。
(二)明確采購周期。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關于做好口腔種植價格專項治理落地執行工作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3〕39號)文件要求,本次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周期從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19日,周期為3年。
(三)明確主要任務。一是做好中選產品掛網和組織簽訂合同工作。要求各平臺及時完成相關中選產品的信息維護并做好掛網工作,做好與省招采子系統數據對接,按時上傳相關耗材采購交易情況數據。及時組織中選企業、配送企業與醫療機構簽訂購銷合同。二是公布協議采購量。全省各地醫療機構具體使用的中選產品協議量已在文件中予以公布,并明確協議期內醫療機構優先使用本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系統,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醫療機構仍應優先選用中選產品系統。
(四)明確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地醫保部門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機制;醫療機構要及時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二是要求各地加強對醫療機構和相關醫護人員的政策宣傳,指導醫療機構按時完成配送關系確認、三方協議簽訂等工作,做好后續采購使用的跟蹤監測,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