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清遠市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23年版)和實施六歲(含)以下兒童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23年版)的通知
清醫保綜〔2023〕50號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各有關醫療機構: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22〕5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實施細則的通知》(粵發改規〔2019〕2號)和《關于〈清遠市公立醫院全面取消醫用耗材加成 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實施方案〉實施后評估報告》等要求,通過梳理2018-2023年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文件、廣泛征求意見、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等程序,現匯總公布《清遠市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23年版)》和《清遠市醫療機構實施六歲(含)以下兒童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23年版)》(詳見附件1.2),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布內容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陸續公布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及我市制定的價格共7691項;醫療機構實施六歲(含)以下兒童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及我市制定的價格共574項。
二、實施范圍
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非公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參照執行(無醫保統籌基金結算的非公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
三、執行要求
(一)各相關醫療機構應提前做好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匹配、收費系統調試等工作,嚴格遵守明碼標價、日費用清單制度等規定,切實做好價格信息公開工作。
(二)本通知自2023年12月30日起執行。實施過程中如有與國家、省出臺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不一致的情況,從其規定。
附件:
1.《清遠市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23年版)》.xlsx (點擊下載)
2.《清遠市醫療機構實施六歲(含)以下兒童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23年版)》.xlsx(點擊下載)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清遠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