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人信息
行政相對人類型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醫院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行政處罰信息
案件名稱 | 關于**的案件 | ||||
決定文書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決定文書號 | 清醫保清新罰字〔2022〕12號 | ||
違法依據 | 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 | ||||
違法事實 | 清遠清新星光醫院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收費、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 | ||||
處罰依據 | 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四)(六)項。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罰款:0.529703(萬元) | ||||
罰款金額 (萬元) | 0.529703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11-02 | 執法主體名稱 |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