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人信息
行政相對人類型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清遠清城健強醫院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52441800MJM339185Q | 法定代表人 | 林** |
行政處罰信息
案件名稱 | 清遠清城健強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件 | ||||
決定文書名稱 |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 決定文書號 | 清醫保罰字〔2022〕第3號 | ||
違法依據 | 該院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四)項"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備"的規定 | ||||
違法事實 | 2021年12月2日,我局對該院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情況如下: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間,血清總膽紅素測定-干化學法收費7.60元/次,與檢驗科實際操作方法-化學法或酶促法收費3.8元/次不符合,差額3.8元/次;ABO血型鑒定(指正定法與反定法聯合使用)收費9.20元/次,與檢驗科項目ABO紅細胞定型測定實際操作方法(指血清定型-反定)收費5.00元/次不符合,差額4.20元/次等,類似上述行為涉及41項檢驗項目。經統計,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合計37146.42元。2021年5月至7月國家醫保信息平臺智能監管子系統顯示你院醫保結算確認違規數據共3條,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98.60元。 | ||||
處罰依據 | 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決定對該院作出以下行政處罰:責令退回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共計人民幣叁萬柒仟貳佰肆拾伍元零角貳分(¥37245.02),其中5月1日前違法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金額為人民幣貳萬捌仟伍佰玖拾叁元叁角捌分(¥28593.38),5月1日后違法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金額為人民幣捌仟陸佰伍拾壹元陸角肆分(¥8651.64)。并對該院處以罰款人民幣捌仟陸佰伍拾壹元陸角肆分(¥8651.64)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罰款:0.865164(萬元) | ||||
罰款金額 (萬元) | 0.865164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01-30 | 執法主體名稱 |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