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10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9號)等文件規定,經綜合評定,現將擬納入清遠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清遠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的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人、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情況和問題。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以示負責。我中心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進行調查核實,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和問題的個人進行反饋。經調查符合事實并影響納入清遠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的,將不予簽訂服務協議。
受理舉報電話:0763-3380551
受理舉報地址:清遠市連江路宏輝大廈504室
清遠市擬新增定點醫藥機構公示名單(編號:2025002)
清遠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