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清遠市部分檢驗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
清醫保綜〔2024〕60號
各縣(市)醫療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各分局,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粵醫保函〔2024〕25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22〕5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關于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的實施細則(2024年修訂)〉的通知》(粵發改規〔2024〕3號)等要求,按照省醫保局制定的最高限價,通過分析醫療機構申報的價格成本、比對同類項目價格,經廣泛征求意見、專家論證等程序,確定了我市各級別醫療機構“血栓彈力圖試驗”等4項檢驗類醫療服務項目及其子項目價格(詳見附件)。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價內容
“血栓彈力圖試驗”等4項檢驗類醫療服務項目及其子項目價格。
二、實施范圍
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非公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參照執行(無醫保統籌基金結算的非公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
三、有關要求
(一)各相關醫療機構應提前做好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匹配、收費系統調試等工作,嚴格遵守明碼標價、日費用清單制度等規定,切實做好價格信息公開工作。
(二)本通知自2024年11月30日起執行。實施過程中如有與國家、省出臺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不一致的情況,按國家、省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附件:清遠市“血栓彈力圖試驗(TEG)”等檢驗類項目價格表.pdf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