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10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9號)文件規定,經核查,同意清遠清城新城醫院等3間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狀態變更的申請,具體情況如下。
清遠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2024年9月9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10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9號)文件規定,經核查,同意清遠清城新城醫院等3間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狀態變更的申請,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 醫藥機構名稱 | 定點醫藥機構代碼 | 申請事項 | 申請理由 |
1 | 清遠清城新城醫院 | H44180200249 | 申請恢復服務協議 | 主動結束中止,繼續履行醫保服務協議 |
2 | 清遠清城區老百姓一心大藥房店 | P44180201834 | 申請解除服務協議 | 經營不善,結業 |
3 | 清遠清城南城醫院 | H44180200018 | 申請中止服務協議 | 暫停營業裝修 |
清遠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