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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公開〕
清醫保綜函〔2024〕37號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第20240248號提案答復的函
尊敬的李慧萍委員:
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關于加大婦幼??漆t院醫保政策扶持力度的提案》(第20240248號)提案已收悉,經深入研究,答復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7〕32號)中“對于六歲以下兒童的臨床診斷中有創活檢和探查、臨床手術治療等體現兒科醫務人員技術勞務特點和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實行不超過30%的加收政策?!钡奈募瘢\查費和檢查費等非有創活檢和探查、臨床手術治療項目不在加收范圍內。
二、2018年,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清遠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清遠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清遠市公立醫院全面取消醫用耗材加成 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實施方案的通知(清發改規〔2018〕3號)》文件,明確我市兒童加收項目實行不超過20%的加收政策。2021年,經征求各相關單位和全市醫療機構意見,以婦幼類醫療機構使用頻次高的項目為基準,結合我市實際,清遠市醫療保障局、清遠市衛生健康局、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清遠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確定清遠市公立醫療機構實施六歲(含)以下兒童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加收項目的通知》(清醫保綜〔2021〕42號),對全市六歲以下兒童加收項目進行規范,將574項兒童治療和手術類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統一加收20%。
三、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六歲以下兒童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適時進行評估優化,加大相關政策宣傳,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收費行為,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感謝您提出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希望您繼續關注和支持我市醫療保障工作。我局將認真按照國家、省和市相關規定,切實落實好各項工作,努力推動我市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