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主動公開〕
清醫保辦函〔2022〕52號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2022154號建議的答復
吳春艷代表:
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醫療保障經辦隊伍建設的建議”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機構改革尚未完善,工作銜接不到位問題的解決措施及完成情況
為理順市直及清城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經辦業務,2022年4月,經市委編委會同意:一是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清城直屬分局承擔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經辦職能劃轉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并重新核定該中心事業編制36名。二是為有序過渡和銜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經辦工作,自職能移交之日起,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清城直屬分局原從事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經辦的工作人員安排到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協助開展相關工作,為期1年。三是隨職能同步劃轉相關聘員。具體事宜我局已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辦理,經協商,擬聯合印發《清遠市醫療、生育保險經辦工作職責交接方案》,就相關人事事項、業務事項、財務統計管理工作、業務系統等進行交接。目前,已著手開展3名原經辦人員調動及市醫保中心人員補充相關工作。預計將按雙方確定計劃內有序平穩完成醫保、生育保險經辦工作職責交接。
二、關于經辦機構人員不足、工作負荷繁重問題的解決措施及完成情況
目前,市醫保中心已重新核定事業編制36名。根據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規定,縣鎮醫保經辦機構及人員配備屬縣級機構編制事項,由縣級相關部門報同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按程序辦理。
三、關于經辦隊伍培訓不足,業務能力不足問題的解決措施及完成情況
一是擬開展全員培訓。待醫保經辦人員到位后,擬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經辦隊伍全員培訓,培訓范圍為全市醫保經辦機構人員,條件允許的地區可拓展到鄉鎮一級經辦人員,培訓內容主要為醫保經辦業務(含醫療救助、藥品、醫用耗材采購、醫保監管等相關內容),培訓方式為分片區集中培訓。二是做好“傳、幫、帶”工作。從移交之日起,市社保局、清城區社保局原從事醫療保障經辦業務的工作人員到市醫保中心協助開展為期一年的“傳、幫、帶”工作。過渡期間,市社保局在社保關系、待遇審核、財務、信息等方面,結合實際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和協助。三是加強線上培訓。建立粵政易工作群,依托工作群開展線上培訓及實時業務指導。四是積極補充專業技術人才。通過公開招聘、選調等方式,補充醫療、法律、統計、財務、信息技術、檔案等方面人才,充實醫保經辦隊伍。
感謝您的寶貴建議和意見,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注和支持我市醫療保障工作!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