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執行《廣東省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2021年版)》和《廣東省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
清醫保綜函〔2021〕67號
市醫保局各分局、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各縣(市)醫療保障局,各有關醫療機構: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于2021年4月15日公布了《廣東省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2021年版)》和《廣東省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2021年版)》(詳見附件1),請遵照執行。為便于我市相關醫療機構貫徹落實,我局按要求結合《清遠市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18年版)》進行項目價格匹配,擬定了《清遠市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2021年版)》(詳見附件2),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要求:
一、請市醫保局各分局、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各縣(市)醫療保障局及時通知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非公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提前做好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匹配、收費系統調試等工作,更新相關數據,確保2021年8月15日起執行新版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二、各醫療機構在匹配過程中發現錯誤和紕漏,請徑向市醫保局綜合科反饋。
附件:
附件1.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廣東省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2021年版)》和《廣東省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2021年版)》有關事項的通知(粵醫保發【2021】20號.zip
附件2.清遠市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21年版).xlsx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