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動公開〕
清醫保待函〔2021〕44號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市政協七屆會議第20210262提案答復的函
莫文慶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調整我市醫保相關政策、促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體建設的建議》(第20210262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廣東省加強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9〕18號)和《關于開展省級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醫保支付方式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19〕25號)規定,我省緊密型醫共體支付方式改革仍處于探索和試點階段。目前,我市推進深化醫保支付改革情況如下:
一、我市于2021年初已出臺《清遠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清遠市深化醫療保險結算支付方式和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清醫保待〔2021〕11號,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了全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在按病種分值結算辦法的基礎上實施“總額控制、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和“年初預算、月度預付、年終決算”的支付方式。
(一)結余留用激勵機制。
定點醫療機構執行當年度按病種分值付費年度住院統籌基金實際記賬總額低于住院統籌基金付費控制預決算總額70%(含70%)的,直接按病種分值結算辦法;定點醫療機構執行當年度按病種分值付費年度住院統籌基金實際記賬總額在住院統籌基金付費控制預決算總額70%以上至100%的,符合規定的結余部分決算總額90%由定點醫療機構留用。
(二)優化相關考核指標。
《方案》對重復住院率、住院次均醫療費用、非常見病種等考核指標進行了調整。重復住院率考核指標大幅傾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原20%調整為30%;取消住院次均醫療費用考核指標,采用按病種分值控制費用偏離值進行考核,該項考核指標的調整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升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不受到次均費用增長率限制。
(三)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按病種分值結算實施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18〕2號文)規定,已明確“連州市人民醫院、連州市中醫院、連州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連州市慢性病防治院”不參與跨縣(市)住院率考核。
二、關于醫保支付改革支持連州市緊密型醫共體建設方面,我局將結合實際擬定相關實施細則,并積極向省醫療保障局申報。當前連州市醫共體牽頭單位應圍繞“行政、人員、財務、質量、藥械、信息系統”六統一方向做好緊密型醫共體建設,待省醫療保障局對連州市“六統一”緊密型醫共體審核通過后,方可作為開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醫保支付方式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附件:(點擊下載)
附件1-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強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關于開展省級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醫保支付方式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關于印發《清遠市深化醫療保險結算支付方式和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pdf
附件4-關于印發清遠市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按病種分值結算實施辦法的通知.doc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