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設立的有關文件內容,自2020年11月1日起,原由清遠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的醫療保險監管職能移交至清遠市醫療保障局所屬的清遠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辦理。
特此公告。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11月18日